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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力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0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1.预案披露,本次债转股标的公司之一重齿公司于2018年7月完成减资,其原股东中船重工集团出资额由158,536万元下降至31,500万元;广瀚动力于2016年1月完成减资,其原股东中船重工集团和七〇三所出资额由75,500万元下降至17,761万元。此外,公司目前整体资产负债率仅为46.63%,低于申万船舶制造行业整体资产负债率58.28%,公司2018年三季度末账面尚余货币资金144亿元。请公司结合上述减资、资产负债率较低、存在大额资金的情况,补充披露实施本次债转股的必要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2018年12月,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回购金额近4亿元。2019年1月,公司再次推出新的回购方案,预计回购金额不低于2.5亿元,不高于5亿元。请公司结合上述回购事项以及公司货币资金情况,补充披露公司本次方案中募集资金的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3.预案披露,2018年1-8月份,本次债转股标的公司之一中国船柴亏损-2,005.79万元,武汉船机仅实现净利润418.18万元,请补充披露上述两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相比以前年度同期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在2019年1月18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并补充披露。”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将核实相关问题,就《问询函》提出问题进行回复和说明,待完成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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