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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司法拍卖成交后,竞拍标的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及相关滞纳金,其中税金55,349,329.82元,滞纳金4,954,172.96元,共计60,303,502.8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15年11月21日,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置业”)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人民币9,585万元竞得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大孙各庄村村南土地、房产及附属物。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公告》及2017年3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完成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过户手续办理的公告》。

近日,天瑞置业收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顺义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被起诉申请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顺义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

原告:北京金兆宏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五层

被告: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空港融慧园16-D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

(一)起诉状主要内容

2016年6月2日,北京金兆宏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兆公司”)由顺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原告被指定为金兆公司的管理人,负责金兆公司破产清算事宜。

2015年11月5日,经顺义法院主持,金兆公司名下房地产(座落:北京市顺义区)被强制执行公开拍卖,拍卖公告中明确载明了“因拍卖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同年11月21日,天瑞置业竞得该房地产后并与顺义法院签署《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承诺自行承担拍卖房地产的过户费用、涉税等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

但是拍卖成交后,被告却一直怠于履行纳税义务,迄今未缴纳案涉土地被拍卖所产生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土地增值税等费用,导致债权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家税收债权难以得到保障。

(二)诉讼请求的内容

1、请求依法确认被告应当承担强制拍卖中产生的税款及相关滞纳金,其中税金55,349,329.82元,滞纳金4,954,172.96元,共计60,303,502.8元;

2、请求被告支付因其欠税行为导致原告承担的其他间接损失;

3、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天瑞置业作为竞买方已按土地、房产过户登记的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向税务机关缴纳了相关税费,且竞拍标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及附属物所有权证已于2017年3月8日变更至天瑞置业名下。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起诉状》

(二)《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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