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 2017-05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 B 区裕民大街甲 6 号公司 4 层会
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
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卞云鹏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计划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 1 年;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 1 年。公司本次向
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提供担保。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并签
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计划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 1 年;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 1 年。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空港”)由公司与北京电子城投
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
人民币 1 亿元。公司持有电子城空港 42.85%的股权,电子城集团持有电子城空
港 57.15%的股权。
为支持电子城空港发展,公司与电子城集团拟按照股权比例向电子城空港提
供借款 25,4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按股权比例折算,公司本次向电子城空港提供借款的额度为人民币 10,883.90 万
元。
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的公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