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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潍坊高精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22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 2017-045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参与投资潍坊高精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潍坊高精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潍坊高精尖基金”)
     投资金额:潍坊高精尖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2 亿元,本次北京空港科技园
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慧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慧科技”)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成为潍坊高精尖基金的有限
合伙人。
     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投融资功能,加快公司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天慧科技
拟与北京念青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念青创投”)签订《潍坊高精
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成为潍坊高精尖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慧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潍坊高精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同意天慧科技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成为潍坊高精尖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投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依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伙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名称:北京念青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5-11 号 B1 层 D36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5-11 号 B1 层 D36
    法定代表人:刘均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承办展
览展示活动;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出租办公用房;企业管理咨询。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刘均
    念青创投主要业务情况:念青创投主要业务为私募股权联合投资,即与国内
知名投资机构深入合作,共同把控项目质量,对项目进行投资。
    念青创投与公司及天慧科技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
    1、北京开源泰克机械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开源泰克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北苑一区 13 号楼 4 单元 1102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北苑一区 13 号楼 4 单元 1102
    法定代表人:王韶宇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销售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筑材料、
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推广服务;
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王韶宇
    北京开源泰克机械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天慧科技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2、潍坊市今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潍坊市今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 39 号 2 号楼 305B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 39 号 2 号楼 305B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潍坊市今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天慧科技之间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潍坊高精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念青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成立时间:2017 年 5 月 16 日
    (五)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 39 号幢 3 号。
    (六)潍坊高精尖基金规模:人民币 2 亿元
    (七)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投资标的合伙人认缴及实际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合伙人性质                 合伙人名称
                                                    (万元)     (万元)
普通合伙人    北京念青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北京开源泰克机械有限公司                   1,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潍坊市今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900        4,700
                     合计                                4,000        5,800
    (九)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 7 年,自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算。合
伙企业的期限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可最多延长两次,每次延长一年。
    合伙企业的投资期限为:2 年,退出期为:3 年,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
将退出期延长两次,每次延长一年。
    (十)主要管理人员
    1、樊今怡,美国 Indiana University 大学商学硕士。曾任职于世界五百强
美国康明斯总部,中国知名投资机构中科招商集团以及清华控股华控产业投资投
资基金。
    2、闫洋,美国瓦尔帕莱索大学国际经济金融学硕士,目前在北京大学中国
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学习。曾任金沙江联合资本投资总监,美国 GTA 汽车公司和美
国 Solarmer 能源公司工作,担任董事长助理,全面参与企业管理、生产运营、
市场营销、商务拓展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重点关注智能制造、泛人工智
能、节能环保及清洁技术等领域的投资。
    3、寇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MBA 学位、清华大学及中国运载火箭研究
院联合培养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硕士学位、厦门大学自动化学士学位。曾任民
生资本投资部总经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772 所战略投资主管,拥有较为
丰富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及并购投资经验。
    4、李炯,英国 University of Salford 大学战略及金融学硕士;英国
TheUniversity of Hull 大学 MBA。曾任中科招商集团投资管理中心总监、投资
合伙人,拥有超过 10 年的投资/并购工作经验以及公司管理经验,深入理解目前
国内的投、融资环境与行业,尤其擅长医疗大健康行业的投资及运营。
    5、田圣洁,清华大学 - 香港中文大学 FMBA、巴黎大学通信硕士。曾任职
于全球顶级投资银行摩根斯坦利以及 Alcatel、润坤投资等知名机构,积累了丰
富的股权投资/并购以及基金管理经验。
    (十一)潍坊高精尖基金成立背景:凭借念青创投主要管理人员在新能源、
军工/军民融合、智能制造、大健康、节能环保等众多领域的行业资源积累,念
青创投将运用私募股权联合投资的方式,与国内知名投资机构深入合作,资源互
补,共同把控项目质量,对项目进行联合投资。
    (十二)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业协会备案:念青创投正在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还未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在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前,念青创投委托北京元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诺投资”)作为
潍坊高精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元诺投资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等级编号:P1023323。
    (十三)潍坊高精尖基金近一年经营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潍坊高精尖基金投资项目 3 个,投资总额约 6,000 万
元。
    (十四)潍坊高精尖基金的经营管理模式
    1、管理模式
    执行事务合伙人全面负责潍坊高精尖基金的日常经营与管理,享有并履行执
行事务合伙人法定或约定的权利及义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法律另
有规定不属于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除外。
    2、决策机制
    (1)合伙企业设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分为年度会
议和临时会议,合伙人会议按照《合伙协议书》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对合伙企
业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均由普通合伙人委任,投资决策委员会的
主要职责为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有关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退出等事项的决策
意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
投资项目审议并做出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在审议项目投资、
退出等重大决策并形成决议时,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同意;审议其他事项
并形成决议时,需经超过半数的委员同意。
    3、管理费收取方式
    投资期每年的管理费为全体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2%;投资期结束后
至合伙企业解散或终止的期限内,管理费为未回收资本总额的 2%。
    投资期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收取时间由普通合伙人确定;投资期结束后至合
伙企业解散或终止的期限内,管理费每年收取,收取时间由普通合伙人确定。
    4、业绩报酬分配方式
    (1)对于因处置投资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而分配给合伙企业的现金收益,
以及因投资而获得的股息、利息、其他分配所产生的当期现金收益,合伙企业应
在收到该等收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全体合伙人分配。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
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2)每一个投资项目的回收资金将按照下列顺序和方式进行分配:
    ①弥补投资亏损并按全体合伙人对该项目的实缴出资比例返还该处置项目
投资成本;
    ②投资收益分配前,全体合伙人同意提取 10%的投资收益作为共同的回拨资
金先不进行分配;
    ③全体合伙人就其对该项目的实缴出资额,自缴付该等出资之日起至合伙人
收回相应出资之日止(分期缴付的,分段计算),每年百分之八(8%)的优先投资
收益;
    ④普通合伙人按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每年百分之二(2%)的比例提取收
益回报;
    ⑤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间按 80%:20%的比例进行分配;如合伙企业清
算时,投资整体收益(包括投资本金在内)在实缴出资额 4 倍以上(不包含本数),
则 4 倍以上的部分按照 70%:30%分配,即投资收益的 70%归属于全体有限合伙人,
投资收益的 30%归属于普通合伙人。
    (十五)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潍坊高精尖基金主要投资领域包括:新能源、军工/军民融合、智能制造、
大健康、节能环保等产业。
    2、投资项目及计划
    潍坊高精尖基金将以股权投资为主要投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其他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投资方式投资上述领域。
    3、盈利模式
    聚焦投资领域,寻求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完成详尽尽职调查后,提交
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投资后,执行合伙人依托自身的资源整合优势,
对标的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架构等进行全面提升,结合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
提升标的公司的内在价值;在项目退出阶段,执行合伙人将在委托期限内,选择
合适的时机和合理的价格,按照项目退出机制,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收益。
    4、退出机制
    基金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1) 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包括借壳上市);
    (2) 将被投资企业的股份、股权或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3) 与被投资企业或其股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由其在一定条件下依法
    回购合伙企业所持有的股权;
    (4) 被投资企业整体出售;
    (5) 被投资企业清算;
    (6)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退出方式。
    (十六)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天慧科技与潍坊高精尖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与天慧科技的相关利益
安排、不存在与第三方的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
    (十七)资金来源:天慧科技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十八)出资进度:潍坊高精尖基金各合伙人总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潍坊高精尖基金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 5,800 万元。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目的:从事投资业务,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
    (二)签订时间:各方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7 年,自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算。合伙企业的期限经执
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可最多延长两次,每次延长一年。
    (四)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五)出资期限及出资缴付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完成日起 15 日内一
次性缴付其认缴的第一期出资额。
    2、后期出资款的缴付:各有限合伙人应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即为《合伙
协议》所述的普通合伙人)的缴款通知缴付出资,并在收到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
的缴款通知中规定的缴款截止日期前将应缴出资款足额支付至指定账户。
    3、在所有合伙人将其当期出资款划款至募集账户后,当期全部募集资金划
入托管资金账户,在资金到达托管账户前,各合伙人的出资属于各合伙人合法财
产。
    4、全体合伙人同意,由普通合伙人在第一期出资缴足后的 12 个月内继续募
集资金并吸收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该等事项由普通合伙人自行决定。
    (六)逾期缴付出资
    1、如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缴付出资,则自当
期出资的付款日之次日起,应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合伙
企业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并就因其违约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
    2、如普通合伙人逾期缴付出资超过 60 日,则全体有限合伙人可协商引入新
的普通合伙人,如未能引入新的普通合伙人则可终止合伙企业。如任一有限合伙
人逾期缴付出资超过 60 日,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认定其为违约有限合伙人,并
强制其退伙。
    (七)违约责任
    1、普通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如发生违约行为,适用如下约定:
    ①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若因执行事务
合伙人的恶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承担
赔偿责任。
    ②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将应当归属
于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将该
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
所有相关损失及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为此而额外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它追索费用)。
    2、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
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
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
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仲裁庭由 3 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裁
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
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九)《合伙协议》生效条件
    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十)《合伙协议》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自合伙企业第一期募集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至 2018 年
6 月 1 日),在人民币 2 亿元额度内,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依
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自行决定继续募集资金并吸收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或
接纳现有有限合伙人追加后续出资;如普通合伙人募集资金行为超出上述期限或
金额的,应征得投资人的同意。
    2、 双方确认,《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与《合伙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
充协议》约定为准;《补充协议》未做约定的,按《合伙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潍坊高精尖基金,可以丰富公司业态,充分发挥上市公司投融资平
台功能,增加投资收益;另一方面,通过参与基金投资,将对公司现有业务产生
协同、带动作用,表现在:公司通过接触基金管理人,将获得更多的包括项目、
投资人、相关产业信息、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风险评估与规避风险等各方面的
资源、信息及管理经验,公司将对各类资源、信息进行遴选,与公司的土地、研
发办公楼、厂房、库房等等资源进行对接,实现新业务与公司传统业务的有机结
合;另外,公司还将积极吸纳前沿的投资决策、风险评估与规避风险等管理经验
和具体实践,转变、创新经营思路,加快公司经营、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
济环境、政策制度、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
因素影响,如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
将面临投资失败的风险。
    合伙企业项目的退出渠道主要有上市退出、并购退出或控股股东回购退出等
方式,受到投资项目经营业绩、资本市场流动性、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多方面
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天慧科技将根据《合伙协议》,通过合伙人会议等方式加强对投资项目风险
的管控,最大限度的降低、规避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
披露业务指引》的通知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报备文件
   (一)《潍坊高精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二)《潍坊高精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
协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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