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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水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水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9日(星期四)上午11:00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拟与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对南昌市重点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要求,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对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单位进行了公开招标。近期确定由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现同意全资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签订《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111,150万元,其中,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的工程内容涉及合同价款为45,811.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洪城水业关于全资孙公司与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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