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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水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23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9,200 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8,800 万元(含本次
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8年1月19日召开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
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
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洪城环
保向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
任担保。近日,洪城环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
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赣企金一流字第2018002号),借款
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至2019年1月18日止。根据银行信贷工作的需要,
洪城水业为洪城环保提供担保,并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
赣企金一高保字第2018002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均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8,003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 192 号 305 室
   法定代表人:邵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
   股东情况:洪城水业占洪城环保注册资本的 100%;洪城环保为洪城水业全
资子公司。
    截止2017年9月30日,洪城环保总资产265,696.66万元,净资产108,608.19
万元,资产负债率59.12% ,2017前三季度共实现净利润6,863.48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3、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限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
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
符合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余新培先生、邓波女士、衷俊华女士和万志瑾女士一致同意
该担保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洪城环保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
和防范风险。洪城环保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
控。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8,8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的 22.3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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