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6月6日,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6月4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56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贵研铂业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开配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 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组织相关材料并报 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配股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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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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