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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安 排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召开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公司会议室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日期:2018年9月18日(星期二)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五、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1日六、参加会议对象:

1、截至2018年9月11日(星期二)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议程(一)主持人介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及所持股份数(二)审议大会提案并表决

序号会议议程页码
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
3《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5
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
5《关于选举林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
6《关于选举刘志成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9
7《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10
8《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1

(三)统计并宣读表决结果(四)签署相关文件(五)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六)宣读法律意见书(七)会议结束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映辉、魏璐沁联系电话:0759-2820938指定传真:0759-2820680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邮政编码:52407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推进企业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如下:

原文修订后
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要求总法律顾问或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并听取意见。

请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的通知》的规定,特修订本规则。(新《监事会议事规则》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请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各位股东:

因公司原制定的《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已到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定了《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请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将对外销售富余蒸汽,现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生产、销售蒸汽事项。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治企水平,公司拟将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加入《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文修订后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宗旨: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和增值为目的,不断改革创新,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开发高新科技产品,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快企业实现规模效益。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宗旨: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和增值为目的,不断改革创新,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开发高新科技产品,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快企业实现规模效益,坚持依法经营、诚信为本,为股东创造价值,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等商品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按[2000]粤外经贸登字第002号文经营)。生产、销售热敏传真纸及其原纸、无碳复写纸及其原纸、微胶囊、电脑打印纸、商业表格纸,科学仪器记录纸、小卷传真纸、感应纸、彩色喷墨打印纸、特种防伪纸等特种纸及从事商业表格印刷业务。研发、生产、销售不干胶材料、离型纸及综合应用服务;加工纸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非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及销售;油页岩销售;粘土及其他土砂石销售。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等商品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按[2000]粤外经贸登字第002号文经营)。生产、销售热敏传真纸及其原纸、无碳复写纸及其原纸、微胶囊、电脑打印纸、商业表格纸,科学仪器记录纸、小卷传真纸、感应纸、彩色喷墨打印纸、特种防伪纸等特种纸及从事商业表格印刷业务。研发、生产、销售不干胶材料、离型纸及综合应用服务;加工纸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非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及销售;油页岩销售;粘土及其他土砂石销售;生产、销售蒸汽。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增加十六、十七条)
(十六)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策略、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合规管理和法治建设规划,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批准风险合规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十七)了解和掌握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等公司风险防范运作制度体系,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公司的执行。
第一百四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第一百四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增加第6、7条) (6)指导推进企业法治建设和风险合规体系建设,审议公司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法治建设规划方案; (7)听取法治、风险专项报告,对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结果;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数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数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三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第一百五十三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因本次修改有新增章节、条款,故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的其他条款序号相应更新。

请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选举林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空缺,为尽快增补公司董事,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林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林绮女士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林绮女士,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广州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稽核部业务经理,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资金结算中心总经理,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粤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请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选举刘志成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监事会组成人员空缺,为尽快增补公司监事,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志成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志成先生为监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刘志成先生,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中大商业评论》执行主编,中山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研究员,IBM全球咨询服务部咨询顾问,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投资二部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志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请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了解,并综合考察其历年的工作成果,公司认为该所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勤勉尽责,能够按照约定时间较好地完成公司所交付的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参照2017年收费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请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在2017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立信事务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按规定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立信事务所的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了解,认为其恪守职责,能够胜任该项工作。

鉴于双方良好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参照2017年收费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请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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