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69 证券简称:吉恩3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18年11月26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吉林中院”)裁定受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恩镍业”)重整一案,并指定管理人开展各项工作。公司股票自2018年12月10日起暂停转让,预计暂停转让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7)。
鉴于公司本次重整涉及的债务规模较大,在原定的股票恢复转让日无法完成重整相关工作,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延期恢复转让,并于2019年3月7日披露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6月6日。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2019年4月
4日、2019年4月19日、2019年5月8日披露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临2019-021、临2019-022、临2019-031)。
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会议已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详情见《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8)、《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出资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9)。
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停牌事项进展。
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整成功或重整不成功并转入清算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