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5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18年12月10日以通讯形式下发,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18年12月12日,同意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33万股,授予价格为8.64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常怀春先生、董岩先生、高景宏先生属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