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9日发出,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情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2、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