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负责的核查和落实,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 326,897.57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13%,其中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26,124.32 万元,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 773.25 万元,上述担保都在正常履行之
中,无逾期担保和反担保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事项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股
东的利益,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继续督促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规范担保行为,充分披露担保信息,严格控制担保比例,有效防范担保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