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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有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14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
的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9 名,董事邓文兴先生因其他公务未
能出席,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
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
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其中:议案一涉及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仅独立董事表决):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
     2015 年 9 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
提供为期两年的委托贷款人民币 1 亿元,该项贷款将于近日到期。因
义安矿业资金周转需要,为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现将该 1 亿
元委托贷款展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7-036 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更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李书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吴同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书民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应尽的职责,为公
司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深表感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关于更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李书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经
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同意补选杨运峰先生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人选,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李书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吴同性先生为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召集人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
组成人员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10 人)
   召集人:吴同性
   委   员:吴同性、张清鹏、邓文兴、贺治强、魏世义、胡平均、
郝秀琴、曹胜根、王兆丰、焦勇
   2、提名委员会(3 人)
   召集人:曹胜根
   委   员:曹胜根、焦勇、吴同性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
   召集人:王兆丰
   委   员:王兆丰、郝秀琴、邓文兴
   4、审计委员会(3 人)
   召集人:郝秀琴
   委   员:郝秀琴、焦勇、张清鹏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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