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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关于鑫源稀土(泰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6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鑫源稀土(泰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签署鑫源稀土(泰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江西晨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投资”)签署鑫源稀土(泰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8-077)。

公司与晨光投资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后,双方共同积极推进收购所涉的尽职调查、交易方案商讨等事宜,努力寻求双方互利共赢的交易方案。目前,《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但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于2019年3月15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双方同意,在本补充协议有效期内,继续在公司2015年收购晨光稀土100%股权的交易方案和相关制度安排框架下,推进公司对晨光投资所持鑫源稀土(泰国)有限公司股权的收购事宜。

二、双方应按照合法合规、互利共赢的原则,尽快就交易方案达成一致,推进实施股权收购事宜。

三、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在本补充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将不再承担《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第四条项下的排他性条款义务。

四、本协议作为《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补充,《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以《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约定为准。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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