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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净环保关于公司董事窗口期违规买入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窗口期违规买入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廖剑锋先生所持证券账户于 2019 年 3 月 8日以12.58元/股的价格买入公司股票合计146,200 股,其违反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将于2019年4月5日披露,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同时也违反了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上述违规买入股票事实发生后,廖剑锋先生于当日将上述情况上报给上海证券交易所。经核实,因其本人工作繁忙,证券账户由其他人员代为管理,其他人员在廖剑锋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误买入公司股票 146,200股。上述股票交易虽然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发生,但不存在因获悉重大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公司董事会就廖剑锋先生证券账户违规买入股票行为向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并对其本人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2、廖剑锋先生已就本次违规事项 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就上述行为向公司董事会和投资者表示歉意,后续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其本人证券账户,勤勉履行自身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3、廖剑锋先生自愿承诺:对于本次窗口期买入的146,200股公司股票自本公告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并承诺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收益上缴上市公司。4、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3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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