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聘高级管理人员之独立意见函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选举邱庆丰先生为公司总裁,曹平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赵凤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俞雄先生、林楠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邱庆丰先生、曹平伟先生、俞雄先生、赵凤光先生、林楠棋先生等五人经董事会七届一次会议选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公司董事长提名邱庆丰先生为公司总裁、提名赵凤光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总裁邱庆丰先生提名曹平伟先生、俞雄先生、赵凤光先生、林楠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曹平伟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本次会议的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其五人有较为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
基于上述,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邱庆丰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同意聘任曹平伟先生、俞雄先生、赵凤光先生、林楠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时聘任曹平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赵凤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冯艳芳、胡庆、崔利国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