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分公司
1、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分支机构类型: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营业场所:北京市。
4、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资产经营、企业形象策划。
(二)成都分公司
1、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分支机构类型: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营业场所:成都市。
4、经营范围:碳一化学技术及催化剂,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及装置,工业特种阀门,合成芳樟醇、维生素 E 系列精细化工品(不含药品),工业气体(经营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的研制、开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技术服务及相关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承包;气瓶检验;工程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涉及资质许可的项目凭资质许可证经营);涉及资质许可的凭资质许可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
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公司房屋租赁及仓储物流业务。
以上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成都两地分别设立分公司。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设立分公司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7日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及新增股份登记等工作,公司业务范围大幅拓展,资产规模显著增加,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在北京、成都两地分别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设立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本次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及其它有关法律手续等。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讯)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