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 2018-01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江苏省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宁连公路潘家花园收费站的批复》 苏政复〔2017〕
99 号),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香
港联合交易所网站 www.hkexnews.hk 刊登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公告临 2018-010)。2018 年 5 月 24 日,本公司与江苏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下简称:“省公路局”)、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
中心(以下简称:“高管中心”)、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六
合区政府”)正式签订关于宁连公路南京段(南京 205 国道潘家花园段)经
营权终止协议,协议中对以下事项作出约定:
一、 经济补偿
宁连公路南京段潘家花园收费站(以下简称:“潘家花园站”)撤站补
偿金额约为 5000 万元(具体由第三方评估确定),补偿金由六合区政府承
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待第三方评估结果出来后,最终进
行结算。
二、停止收费时间
本公司收到六合区政府全部经济补偿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停止对潘家花
园站通行车辆的收费。
三、人员安置
潘家花园站员工均隶属于高管中心,高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解决人员
安置问题。
四、道路维修及移交
省公路局提出宁连公路南京段移交前须达到双优标准,并同意道路移
交前维修工程费用由省公路局、六合区政府共同补助 777 万元,其余费用由
本公司承担。道路维修工程完成,经省公路局验收合格后,本公司与省公
路局或其指定单位办理宁连公路南京段管养移交手续。
2017 年度,上述撤除的潘家花园站通行费约为人民币 3320.5 万元,占
本公司合并总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0.35%,潘家花园站提前终止收费经营
权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及营业收入并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谨此提醒股东及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需审慎行事。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