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 2018-032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无需进行预先披露。
● 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 年 7 月 16 日,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史正富先生的告知函,史正富先生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通 过上 海证 券 交易所 大宗 交易 系统 以大宗 交易 方式 合计 减持本 公司
5,5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9%,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66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5,630,000.00 元。
由于史正富先生本次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无需进行预先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史正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8,593,0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5.15%。
本次权益变动后,史正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3,093,0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4.16%。
本次权益变动后,史正富先生不再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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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本
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受让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史正富先生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
信息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的《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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