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子
债券代码:110042 债券简称:航电转债
转股代码:190042 转股简称:航电转股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航电转债”转股价格为:14.29 元/股
调整后“航电转债”转股价格为:14.23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18 年 6 月 29 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 2018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
会议、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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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详见公司 2018 年 3 月 17 日披露的《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 2018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航电转债”发行之后,当公
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将根据计算公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因此,本次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后,“航电转债”
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
根据《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航电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
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
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
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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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
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约定,因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航电转债的转股价
格自公司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
14.29 元/股调整为 14.23 元/股。航电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