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子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745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
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
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
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
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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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电子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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