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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德农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3
证券代码:600371                股票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18—019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北京德农种
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德农种业股份公司”,详见公司 2018-001 号公告)之控股
股东。
    案件金额:人民币 50,098,852.00 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基于谨慎性,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已计提
1645 万元的预计负债(详见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6-014 号临时公告、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因本诉讼涉案金额较大,对公
司本期利润数及期后利润数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德农种业”)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
豫法知民终字第 00356 号民事判决书,对德农种业与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博士”)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4 年 8 月 19 日,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士”)
以侵害植物新品种权为由对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德
农种业”)及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河南农科院”)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提起民事诉讼,郑州中院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作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 2015—038 号公告及定期报告相关章节)。
    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北京德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金博士 4950 万元及因制
止侵权行为所支付法人合理开支 2 万元;
    2、被告河南农科院对上述赔偿在 300 万元范围承担连带责任;
    3、驳回原告金博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4、本案案件受理费 289,426 元,由被告北京德农负担。
    德农种业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高院”)
提起上诉。2016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 时本案二审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详
见公司 2015-041 号、2016-002 号、2016-003 号、2016-004 号、2016-012 号、2016-015
号、2016-017 号、2016-018 号、2016-020 号、2016-021 号、2016-022 号、2016-023
号、2016-024 号、2017-002 号、2017-003 号、2017-004、2017-015 号、2017-020
号、2017-021 号、2017-025 号、2017-027 号、2017-028 号、2017-035 号、2017-036
号、2017-037 号、2018-002 号、2018-003 号、2018-006 号、2018-015 号、2018-017
号公告)。
    现二审审理已终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
    二、二审判决情况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收
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豫法知民终字第 0035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认
定农科院的上诉请求成立,予以支持;德农种业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予以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
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三十九条第
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
若干规定》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
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1、维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郑知民初字第 720 号民事判决
第一项;
    2、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郑知民初字第 720 号民事判决
第二、三项;
    3、驳回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 289,426 元,均由上诉人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已计提 1645 万元的预计负债(详见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6-014 号临时公告、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7 年
年度报告),因本诉讼涉案金额较大,对公司本期利润数及期后利润数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四、公司对本次诉讼后续工作的安排
   公司将积极、充分地准备相关证据及材料,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豫法知民终字第 00356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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