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2 日发出,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在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 3 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繁珍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
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 2018 年 6 月 13 日为授予日,
向 1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8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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