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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综超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9-02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交易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交易不形成公司对关联方较大的依赖,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3日,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回避5人,同意4人,反对0人,弃权0人。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和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须经出席股东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关于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与华联股份签署了《关于物业租赁事项的框架协议》,公司向华联股份及其子公司承租商业物业用于开设新店及日常经营,华联股份向公司承租办公物业作为办公场所。预计双方全部关联租赁合同2018年度租金、运营管理费及/或设备使用费的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公司与华联股份发生的交易金额为6,376.57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关于房屋租赁

公司与华联股份签署了《关于物业租赁事项的框架协议》,公司向华联股份及其子公司承租商业物业用于开设新店及日常经营,华联股份向公司承租办公物业作为办公场所。本协议有效期一年。预计2019年度双方全部关联租赁合同租金、运营管理费及/或设备使用费的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2、关于设备采购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北华联设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设备采购”)与华联股份签署《关于设备采购的框架协议》,为华联股份及下属企业采购材料、设备及安装服务。协议有效期一年。预计双方2019年度采购费用发生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设立时间:1998年5月29日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永开路1号

注册资本:273,735.1947万元

法定代表人:阳烽主要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购物中心的建设与经营管理等。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联股份总资产为138.89亿元,净资产为79.08亿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6亿元,净利润0.10亿元。截至 2018年9月30日,华联股份总资产为141.59亿元,净资产为82.46亿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23亿元,净利润3.18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华联股份同受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制,华联股份同时为本公司的股东,持有本公司0.53%的股份。

公司董事长阳烽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在华联集团控股子公司华联股份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郭丽荣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华联股份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在华联股份担任董事职务。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该关联人的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公司与关联人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合同履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于房屋租赁

2019年4月23日,本公司与华联股份签署了《关于物业租赁事项的框架协议》,公司向华联股份及其子公司承租商业物业用于开设新店及日常经营,同时,华联股份向公司承租办公物业,作为办公场所。协议有效期为一年。预计2019年度双方全部关联租赁合同租金、运营管理费及/或设备使用费的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协议价格由双方按公平交易原则磋商决定。

2、关于商品采购

2019年4月23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联设备采购与华联股份签署了《关于

设备采购的框架协议》,为华联股份及下属企业采购材料、设备及安装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一年。预计双方2019年度采购费用发生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此框架协议下的各项采购按照市场同比价制定。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房屋租赁。

公司租赁有关场地开设超市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同时,由于所租赁项目整体上为购物中心,利用购物中心各种业态的互动,有利于提高项目整体的聚客能力。

2、关于商品采购。

华联设备采购作为专业的设备采购公司,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在设备采购方面具有较大优势,能够满足华联股份及下属企业在采购材料、设备及安装服务的需求。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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