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壹年,以我公司自有房产和土地(房产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0704740号;土地证号:武新国用2007第082号)作抵押,此综合授信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