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13和2018-015号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19日,公司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8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