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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山:公告(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07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5-06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兹提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刊登日期为2015年5月6日、编号为:“2015-051”的公告,其中提及本公司持有48.0465%股权的合营公司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院”)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同兴药业”)对被申请人王老吉药业的强制清算申请的《民事裁定书》(“(2015)穗中法民清字第3号”)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从王老吉药业处获悉,同兴药业不服广州中院“(2015)穗中法民清字第3号”民事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高院”)提起上诉。王老吉药业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院“(2015)粤高法民二清(预)终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广东省高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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