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9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王有生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鉴于公司监事王有生先生工作发生变动,经公司监事会研究,同意王有生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于书面辞呈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张秉强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拟担任公司监事,并提呈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简历请参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通过的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9日
附件:
张秉强先生简历:男,1969年7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1年7月至1996年7月,任天津中央制药厂基建科、技术改造办公室干部;1996年7月至2012年12月,历任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工程科干部、副科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办公室主任、设备动力部部长、加工厂厂长;2012年12月至2014年8月,任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信访办主任科员;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信访办副主任;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任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安保部部长;2018年6月至今,任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