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8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2名,实到监事2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无误,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
的议案。
公司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