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 2017 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 加董事 7 人,董事张建津、马贵中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张建津因长期无法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现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免去张建津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马贵中因长期无法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现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免去马贵中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一至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9 日
中新药业2017年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05-19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