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5 日发出会议通
知,并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14 年第九次董事会
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加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
形成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总经理王志强先生任期已满五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王志强先生连任公司总经理。
王志强先生简历如下:
王志强 男,1959 年 7 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副主任中药师,
研究生毕业。此前曾担任过中药集团和平公司、一二分公司副经理、
经理职务。1998 年任药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起任天津中新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0 月,
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09 年 2 月至
今,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今,
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