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经本次会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上海诺均瑞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瑞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诺均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出资(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5795.45万元及568.18万元),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上海东瑞”总股本为11363.63万元,其中“大厦集团”、“大东方”及“上海诺均瑞”对“上海东瑞”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1%、44%及5%,“大厦集团”将成为“上海东瑞”的控股股东,“上海东瑞”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联董事高兵华、席国良、倪军、张志华、朱晓明、邵琼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