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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关于确定高出桂城水厂整体迁移工程应补偿款部分之补贴款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4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高出桂城水厂整体迁移工程应补偿款部分之补贴款金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与南海区政府签订了《<桂城水厂整体迁移协议书>补充协议》,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0日和2018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桂城水厂整体迁移协议书>补充协议》的公告》(临2018-004)和《关于签署《<桂城水厂整体迁移协议书>补充协议》的公告》(临2018-008)。

近日,公司收到《佛山市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高出桂城水厂整体迁移工程应补偿款部分的50%补贴款的批复>的通知》(南公资【2018】516号),南海区政府核准高出桂城水厂整体迁移工程应补偿款部分的50%补贴款为152623.253813万元。该款项专项用于补贴公司为完善南海区统一供水格局、全面保障供水安全而增加的相关工程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供水管网改造、双水源供水管网设施建设、全区环状供水管网设施的建设等。公司自主完成相关供水设施工程建设后,逐项向政府申请补贴,直至补贴金额达到上述金额为止。

随着南海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南海区的供水规划,公司每年需投入较大资金用于上述相关的供水工程建设,以保障南海区的供水安全以及提升供水效率。该笔专项补贴款,将有效缓解公司部分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释放更多自有资金用于其他业务的拓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以上补贴款将在未来收取时列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相关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分摊分期计入损益。对公司当期损益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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