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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8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 程 安 排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6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

7、关于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方案调整的议案;

8、关于继续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9、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0、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6月26日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须 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

七、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八、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6月26日

议案一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责。现就 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董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

(8)2018年度投资计划;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10)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关于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15)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定价协议》的议案;

(16)关于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标准的议案;

(17)关于租赁堆场的议案;

(18)关于出租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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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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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议案;

(19)关于出租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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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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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议案;

(20)关于继续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1)关于与营口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内贸集装箱线上业务协议》的议案;

(22)关于吸收合并营口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

(2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4)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5)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6)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2018年度,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1次,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

(7)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定价协议》的议案;

(10)关于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标准的议案;

(11)关于租赁堆场的议案;

(12)关于出租51

#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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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议案;

(13)关于继续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4)关于与营口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内贸集装箱线上业务协议》的议案;

(15)关于吸收合并营口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

(1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2018年度公司业务概要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等。公司拥有生产性泊位33个,其中包括集装箱、矿石、钢材、粮食、滚装汽车、煤炭、大件设备、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等八类货种专用码头。公司经营的主要货种有集装箱、金属矿石、钢材、煤炭及制品、粮食、非矿、矿建材料、成品油及化工产品、滚装汽车、化肥等。公司主要从事货物的装卸、堆存、运输服务,业务环节包括货物的装船和卸船、陆路运输的装车和卸车、港区内堆存和搬运。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货主类客户、航运类客户、代理类客户以及相关口岸单位等。公司主要服务群体和主要销售市场为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四盟地区的生产商和贸易商。

公司从事的港口行业属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港口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港口货物吞吐量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世界贸易的增长为港口和航运业带来了巨大的运输需求;世界范围内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供应与需求产业链的形成,也将促成港口及航运业提供现代化、高水平的物流服务;随着船舶大型化、专业化、现代化进程加快,国际运输网络日臻完善,现代物流服务被广泛采用,港口作为综合运输的枢纽和现代物流的重要节点,提升功能意味着生存空间的不断扩大。目前,我国已构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齐全”的港口格局,在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区域建成规模庞大并相对集中的五大沿海港口群。

从行业基本特征来看,港口建设需要对泊位、航道、大型设备等资产进行整体一次性投资,且投资量巨大,投资回收期较长,港口行业具有典型的资本密集型特点;由于港口的投资规模大、固定成本高,只有当港口的吞吐量达到一定规模时,才能不断降低港口生产的单位固定成本、营销成本等,表现出比较明显的规模经济性特点;港口行业和宏观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国民经济和全球经济的波动使得港口行业具有周期性的特点;港口腹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港口的吞吐量规模,腹地的产业和货源结构直接决定港口的产品结构,港口对经济腹地具有高度的依赖性,港口行业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近年来,我国港口发展趋向港口泊位大型化、深水化;港口功能多元化;港口管理信息化。首先,高效节能的产业政策导致船舶大型化,使得港口行业不断提高航道、码头、周围配套设施的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其次,港口行业领导转变为市场经济的立体思维方式和最佳思维方式,将传统的港口装卸、堆存的单一功能,发展为港口装卸、仓储、运输、工业、商贸、旅游、房地产开发等多元化的功能,港口企业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避免和减少了港口经营的风险。最后,提升港口管理信息化水平,对于港口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应采取“整体设计、分步实现、循序渐进、巩固前进”的方针,将信息技术管理贯穿于港口开发、企业管理、装卸生产、营销和服务的全过程,信息技术的应用,已成为推动港口发展的强大动力。

2、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自然条件和区位优势:营口港位于辽宁省南部,气温适宜、地质状况良好,具备港口运输的良好自然条件;连接东北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区,背靠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广阔经济腹地,是距东北三省及内蒙东四盟腹地最近的出海口,其陆路运输成本较周边港口相对较低,能够通过降低货主的综合成本来扩大货源,具有非常明显的区位优势。营口港位于辽宁中部城市群的前沿,腹地经济贸易的快速增长极大地推动了港口运输业务的快速发展。

(2)集疏运条件优势:在公路方面,与沈大高速公路、哈大公路相连接,进而融入到辽宁省及全国公路网络;在铁路方面,与长大铁路相连,开通至哈尔滨、大庆、长春、德惠、公主岭、四平、松原佳木斯、牡丹江、绥芬河等40多条海铁联运集装箱班列和经满洲里连接欧亚大陆桥、经二连浩特直达蒙古国的国际集

装箱班列;在水路方面,已同世界上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4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并直接通航。

(3)功能优势: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改造现有泊位及收购港务集团成熟泊位,生产规模和货物的吞吐能力得到较大的提高。公司目前的泊位中,既有集装箱、汽车、煤炭、散粮、矿石、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等专业性码头,又有散杂货泊位和多用途泊位;既有20万吨级、15万吨级、10万吨级大型深水泊位,又有5万吨级的中型泊位,完全能够满足不同货种、不同泊位的船舶靠泊作业。

(4)服务优势:公司利用主枢纽港的有利地位,发挥规模优势,通过航道和码头改造,使原有码头的接卸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同时不断改进装卸工艺,改良装卸设备,提高接卸效率;不断扩大运营的货物品种,有效地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以优质装卸质量和水平服务于客户,增加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5)市场优势:公司不断创新揽货思维,转变揽货模式,集中全港整体资源创造优势进行揽货。矿石、钢铁、内贸集装箱等主要货种市场份额继续保持优势地位。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内较多的项目工程陆续建设和投产,为公司储备了深厚的市场资源;与中国远洋集团、中国海运集团、中储粮总公司、鞍钢集团等企业机构在码头运营等方面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稳定的客户资源有利于营口港持续发展。

(6)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家制定的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一带一路”倡议、设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政策,将大幅提升东北地区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为营口港的转型升级,持续发展提供了的重大机遇。公司将积极搭建现代化的港口物流体系,以港口现有设施和集疏运网络为基础,放宽发展视野,打造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实现港口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四、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做大存量、转型升级”发展主线,坚定“一补、二降、三增”工作思路,弘扬“创新、改变、提高”主旋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2018年,公司完成吞吐量2.93亿吨,同比增加13%,其中集装箱604.19万标准箱,占公司总吞吐量的44.59%,散杂货1.62亿吨,占公司总吞吐量的

55.41%。散杂货类中,金属矿石和钢材的吞吐量占其中的45.23%,其他散杂货货种主要包括矿建材料、粮食、机械设备、煤炭及制品、石油天然气及制品、非金属矿石等。

2018年度公司业绩大幅增长,实现营业收入481,353.82万元,同比增加26.06%,主要系公司吞吐量增加及高费率货种占比提高所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90.55万元,同比增加87.03%,主要系公司收入增加、银行借款及公司债减少导致财务费用降低所致。

公司业绩增长主要是因为吞吐量增加营业收入随之增加,主要增量分析如下:

(1)外贸进口铁矿石

2018年公司外贸进口铁矿石量增加。外贸进口铁矿石具有品质稳定、出铁率高的优点,加之价格低廉、供货稳定,腹地钢厂纷纷调高外贸进口铁矿石的使用配比。目前营口港铁矿石贸易平台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众多贸易商和采购方集聚效应,2018年贸易矿吞吐量创历史新高。公司港口区位优势明显,通过能力强、作业效率高,服务质量好,自身场地、泊位、物流、航线等较周边港口有明显优势。

(2)钢铁

2018年建筑、机械、汽车、能源等主要下游行业钢材消费量均保持良好增长,东北钢铁产量实现增长,消费逐步回暖。同时国家加大环保治理力度,取缔关停地条钢和中频炉等中小钢厂,建筑钢材资源减少,导致钢材价格上涨。公司对腹地周边钢厂进行货源普查,整合航线资源,与港口运营船公司、车队等承运单位合作,在稳定港口主要内贸航线的同时,开发新内贸航线,同时积极打造外贸精品航线,继续保持东北口岸外贸钢材中转量的稳定地位。

(3)水渣、水渣粉

东北地区钢铁企业基本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营口港作为辽宁及东北地区腹地钢企集疏运最集中的港口,已然成为南方客户采购原料的主要港口、东北地区矿建材料的集散地。辽宁地区钢厂水渣年产量约2250万吨,营口港腹地钢厂约占63%。营口港深入腹地,合理利用港口堆场能力,陆运资源、海运资源,为客户打造全程物流服务。

(4)集装箱东北地区粮食(玉米)为出口货源之一,近三年占集装箱出口总量由35%增加到40%左右,呈稳步增长趋势,玉米散改集量大幅增长。2017年鲅鱼圈港区玉米装箱量约1,500万吨,2018年增加至2,000万吨。

五、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1、持续发力规范化运作,创新管理再上新台阶

公司围绕绩效考核和“十五项创新”开展工作,通过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注重基础管理,培育企业文化。

(1)健全管理制度,夯实管理基础。公司确立了“以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的管理思想,报告期内完成171项管理制度、95项核心流程和各职能部门人员编制、职能及岗位职责和各基层单位组织概况的梳理工作,为公司建设治理规范、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同高效的现代化上市公司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以诚信的理念经营企业,以完善的商务管理服务客户。公司始终把诚信原则贯穿渗透到企业理念和经营活动中。公司严格履行监管部门要求,按时召开三会,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广泛地交流,更好地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为完善商务管理,加强风险管控,公司制定并下发了《营口港船货港口使费计收流程及内部管控办法(试行)》等涉及价格、商务制度流程的共计66个管理规定;筹备召开2次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例会,对近百项价格申请进行审议;梳理2019年全港货物价格体系,编制科学合理的各货种港口作业包干费价格表。通过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完善监督等一系列措施,使诚信体系建设和风险管控体系得到有效落实。

(3)强化培训教育效果,提高干部员工素质。2018年公司以培训为载体,以创新机制为抓手,着重加强干部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设。全年累计开办包括学习园地、党员干部培训班、员工操作技能培训在内的33期培训,培训人数达2740人次,通过开展具有针对性、适应性的各专业、各层次的培训工作,广大干部员工的自身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工作中以抓好管好关键少数人员为中心,带动全体员工共同进步为目标,制定和完善了育人、用人、管人的管理机制,

有效激发了各级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决心,执行力得以提升。根据各单位用工实际,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充分挖掘人力资源配置效益。在保障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上,逐步减少劳务用工数量,降低人力成本。

(4)转变审计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监管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构建现代内部审计模式,逐渐从单一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指标审计向全方位审计转变。

(5)坚持管理创新,点燃发展新引擎。公司紧紧围绕“创新、改变、提高”的主旋律,始终将创新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驱动力。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创新综合管理模式,开发使用综合管理APP,把企业微信、公司网站及各部门电子平台所具有的功能整合在一起,搭建了“综合管理APP”,通过借助互联网,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公成本。第一分公司按照“举旗、打样、基地”新定位,开展“我要怎么办、我该怎么做”全员大讨论,公司及各部门、班组共召开学习动员和专题讨论会123次,收集员工讨论发言材料646份,共查找不足107条,征求意见38条,制定改进措施112项,全面落实了新定位发展措施,夯实各项管理水平,实现新定位各项发展目标。

2、以绩效考核为标尺,深化改革全面推进

为了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公司经营管理秩序,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2018年公司全面启动绩效考核工作,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绩效考核为有力抓手,在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团队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公司规范化运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以绩效考核推动公司全面发展。通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分级管理、一企一策的原则,依据指标的性质与考核标准划分为定量、定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单列项考核指标4类,共计29项考核内容,基本实现管理全覆盖。绩效考核小组按照月度指标考核、季度指标考核、半年度指标考核、年度指标考核要求,定期对各考核单位以及基层班组的日常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并进行总体排名,按月度予以公布,实现了管理上质的飞跃。

(2)创新工资总额挂钩办法,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在公司整体工资总额范围内,装卸生产单位按万吨(万TEU)绩效工资含量核定工作总额,其他经营性单位按利润完成情况核定工资总额。同时引入绩效考核系数,将公司绩效考核结

果与工资总额挂钩,使工资总额、员工收入随公司绩效优劣“能上能下”。

(3)绩效管理思路上行下效。第一分公司在规范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全面深化绩效管理工作,建立三级绩效管理体系,明确了各部门、各班组、各岗位员工的绩效目标和考核标准,使公司绩效管理责任层层分解、绩效目标层层落实、考核标准量化到人。第三分公司按照绩效考核方案要求,结合绩效运行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将考核结果分出档次,通过绩效考核来调整员工收入分配,稳定和激励了贡献大、技能高的业务骨干,同时促使后进者不断努力缩小差距。

3、港口生产稳步推进,主业发展硕果累累

面对新的货源形势,公司审时度势,深入研判市场环境,积极了解客户需求,努力开拓新的空间,全面提升服务品质,科学应对各种挑战,为公司全年生产任务及今后一个时期的谋篇布局打下了基础。

(1)生产组织能力逐步提升,主业各项指标成绩喜人。公司坚持以计划为龙头,全面综合港口资源、船舶资料、客户需求、水纹气象及联检单位要求等各方面因素,统筹业务布局,编制科学的生产计划,保证生产组织的顺利进行,码头生产效率有效提升。

(2)深入研判市场形势,巩固拓展货源市场。公司积极开展现货贸易矿业务,打造外贸铁矿贸易平台。2018年公司贸易矿吞吐量创历史新高,继续巩固东北地区外贸铁矿石贸易中心地位。公司扩大业务合作范围,布局海运物流网络。通过与港口运营船公司、车队等承运单位合作,逐步丰富内贸航线,增强内贸优势。在中美贸易战等不利因素下,公司外贸钢材仍保持东北地区75%的中转份额。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货源市场,公司召开了化肥季接卸业务协调会,参加了集港粮食和疏港化肥铁水联运座谈会等,通过多种举措,打破固有模式,疏通货源渠道。

4、安全管理扎实推进,环保工作成果显著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唯此唯上”的核心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秉承绿色港口发展理念,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有效地促进了港口安全生产与生态建设的协调发展。2018年公司重大及以上生产责任事故、机海损责任事故、火灾责任事故、大型设备防风责任事故及船舶倾覆责任事故为

零、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1)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先后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修订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并多次组织各单位召开交流推进会,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操性,使其更好的指导安全工作。全面树立“+安全”思维模式。制定并下发了《“+安全”活动实施方案》,将安全意识渗透到日常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使广大员工养成一种新的思维和习惯,从而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最终形成营口港特有的安全文化。

(2)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推进本质安全,保持全港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真正把管风险、治隐患工作落到实处,着力实现安全管理由注重控制事故向注重控制风险的转移。

(3)加大安全监管力度。2018年公司共开展日常安全检查207次,夜查96次,各类专项检查20次,查找各类隐患问题246项,全部整改完毕。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港口装卸、储存单位,港区内船舶、大型设备设施进行整治,杜绝“超试运行期经营”、超靠泊等级停靠船舶和超设计用途靠泊作业等现象。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逐步改善港区内道路交通状况。依据《安全生产法》,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属地管理”要求,重新梳理并签订安全协议,实施现场管理,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开展了船舶物料供应及维修服务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危化品单位应急管理和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培训、危化品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等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共240余次,参与人数两万余人次。通过各类培训,提升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4)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善和梳理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编制完成并下发了《环境保护体系管控手册》及相关环保程序性文件,并对各公司环保体系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了审核。编制并下发了《环境风险及违规项目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环保与环境卫生信息通报共37期,环境保护(卫生)问题整改项257项,整改率99%;妥善处理环保投诉事件7起,处理率100%;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合法处置率100%。

5、注重科技引领,创新设备管理

公司紧紧围绕“创新、改变、提高”的主旋律,鼓励全员融入,大众创新。结合技改项目,攻关克难,促进创新引领与转型发展的深度融通,进一步提升“创新转变”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率。

(1)创新服务模式,线上业务全面推进。积极推进港口业务在港融平台上线,做好业务与信息开发之间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应用平台产品时遇到的各类问题,保障业务顺畅有序的开展。积极推进无人值守磅房改建工作,无人值守磅房的成功改造,已达到沿海港口先进衡重管理水平,填补了营口港智能衡重的空缺,降低了作业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集装箱码头公司率先实现空箱、协议箱平台受理功能,改配和杂项业务也正在向平台推进,超95%的客户业务已经可以通过平台受理。“中控室智能化管理”模式实现了自动配载、集装箱智能集港与堆存功能,初步实现生产操作的智能化。

(2)创新工艺改革,降本增效成效显著。全年完成安全、环保、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等相关方面的科技创新项目102项,完成鲅鱼圈港区17套岸电系统(涉及27个泊位)项目。集装箱码头公司完善和推进化肥项目货无翻倒提箱工艺,改进装粮工艺,降低胀箱率。开展汽车拆装箱新工艺,减少流机的使用和占地面积,促进了汽车拆装箱业务的扩展。机械分公司开发设备物资管用软件,对各作业部的物资配件登记入库,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进行查询,实现盘活库存、减少库存积压、减少配件申报的目标。

(3)创新设备管理,发挥设备的最大效能。根据公司创新设施设备管理需求、结合智慧港口项目和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设,修订和下发相关管理制度、梳理基础管理流程,初步建立了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开展大型设备和工属具钢结构专业检测工作,包括矿石卸船机、门机、场桥、龙门吊、轮胎吊共59台;钩头、吊具等工属具共计92台。公司先后实施了59#、60#泊位9台门机搬迁项目和5台岸桥卸船上岸项目,在保证设备零隐患搬迁的同时,为生产工作提供了设备保障。

6、党建工作扎实推进,文化影响力更加凸显

今年以来,公司党委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这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战

略性、基础性工程,扎实有效地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党务、工会、综合治理等工作。

(1)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公司党委围绕企业核心工作,坚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宣贯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的要求,大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抓好党内“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讲党课和党员活动日等工作,建立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促进各级党组织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应尽之责,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积极推动党建工作有效落实。

(2)进一步弘扬和丰富“家文化”内涵。公司始终坚持“党建带工建”的原则,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为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风民风健康向上,同时更好的弘扬和丰富营口港“家文化”内涵,以家庭的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谐稳定,为强港建设贡献力量,公司开展了以“父母好、子女好、夫妻好、邻里好、身体好”为主题的“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在全港掀起了传承家风的浪潮,有效激发了广大员工工作和生活新活力。公司将继续以“正能量”带动全体干部员工争当先进文化参与者、家庭美德践行者,让“五好”家庭在公司遍地开花,让中国传统美德,良好家风深深扎根每个人的心灵,形成家庭和睦幸

福、社会文明进步、港口蒸蒸日上的美好画面。

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根据交通部和国家发改委编制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中国沿海形成环渤海、长三角、东南沿海、珠三角、西南沿海5个集合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港口群强化群体内综合性、大型港口的主体作用,形成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粮食、商品汽车、陆岛滚装和旅客运输等8个运输系统的布局。环渤海地区港口群主要由辽宁、津冀和山东沿海港口群组成,服务于中国北方沿海和内陆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近年来,受行业产能过剩、恶性竞争加剧的影响,在日趋严峻的竞争环境下,为更好整合港口资源,缓解竞争加剧局面,部分省份逐渐开始区域内港口企业整合。相邻或相近港口的一体化经营、同一港区不同经营主体相互合作都将成为未来我国港口行业资源整合的主要趋势,同时,港口资源整合可避免行业内的资源浪费及同质化竞争,有助于实现集约化发展,提升我国港

口在世界上的地位、影响和竞争力。

2018年世界经贸格局进一步变革调整,总体看,全年世界经济实现了温和增长,但增长动能有所减弱,经济体发展不均衡。2018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稳定,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交通运输相关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客运结构持续优化,货运保持较快增长、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主要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根据交通运输部数据,2018年前11月,全国规模以上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累计达84.71亿吨,同比增长4.3%。从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来看,2018年1-11月,全国规模以上沿海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累计达2.03亿TEU,同比增长5.3%。

2018年,营口港口岸(包括本公司、港务集团、口岸其他)共计完成货物吞吐量3.70亿吨。2018年1-11月,营口港口岸(包括本公司、港务集团、口岸其他)共计完成货物吞吐量3.44亿吨,位居全国沿海港口第10位。

七、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行业发展趋势

(1)我国港口行业仍将保持增长

港口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国内外贸易的发展密切相关。中国经济增速虽然短期有所回落,但长期仍将保持持续较快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仍将不断加速,将直接带动煤炭、石油、矿石等大宗原材料的需求,从而驱动中国港口的煤炭等大宗散货业务的发展。我国煤炭资源分布的不平衡性、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增长对煤炭需求的驱动,将带动沿海港口对“西煤东运”、“北煤南运”业务的需求。

(2)港口码头泊位大型化、深水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船舶大型化是近年来全球航运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各大航运企业纷纷采用大型船舶以降低营运成本,增强竞争力。为适应全球船舶运输大型化的发展趋势,中国港口往大型化、深水化的方向发展,并不断地提高航道、码头、堆场、集疏港交通、港口机械等硬件设施的能力和现代化水平。近年港口行业投资规模

负增长,但新增产能仍维持高位,产能过剩较为突出,沿海港口泊位大型化趋势更为明显。

(3)港口企业向综合型物流企业发展

综合化物流中心是现代港口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港口功能拓展的方向。为适应经济、贸易、航运和物流发展的要求,借助于港航信息技术的发展,中国港口企业已经开始由单一的码头运营商向综合物流运营商发展,为客户提供多方位的物流增值服务,包括货物运输、货运代理、货物包装、装配、分拨、贴标识等,同时港口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包括港区,而且包括物流中心区,以实现网络化的物流运输组织方式,并带动临海产业的快速发展。

(4)港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

①降成本持续发力。2018年交通运输部继续规范港口服务性收费,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了《进一步放开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港口价格形成机制,明确驳船取送费和特殊平仓费由政府定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并入港口作业包干费计费范围,精简后的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由17项减至15项,进一步规范拖轮使用和收费管理。

②港口资源整合、一体化继续推进。沿海各省港口资源整合基本形成了“一省一港”格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议价能力、有效避免区域内竞争、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③港口绿色平安发展继续推进。一是推动清洁能源使用,水运行业应用LNG工作继续推进,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意见(征求意见稿)》《环渤海地区液化天然气码头重点布局方案(2022年)》,进一步完善LNG码头布局规划,在环渤海5港口16泊位布局LNG码头,进一步提升天然气保供能力。二是加强港口污染防治。印发长江经济带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运输环节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港口污染防治相关相关工作的通知,推进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工作,强化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治理。推动港口加快淘汰老旧高排放作业机械。三是沿海排放控制区继续扩容,由原先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区域扩展到全部沿海区域。四是交通运输部开展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履职情况专项督查,先后印发了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指南,以及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台风安全工作指南。

④运输结构调整加快推进。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推动集疏港铁路建设,推进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转移,并对铁路货运提出增加11亿吨的目标,其中煤炭增加6.5亿吨,一部分由“西煤东运”唐呼、瓦日线承担,由北方港口下水。北方17个主要港口疏港矿石铁路运量增加4亿吨。2017-2018年津冀、山东、长三角区域港口煤炭集港公路运输大幅下降,逐步转为铁路或水路运输,2018年沿海7个主要集装箱铁水联运港口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25%。

2、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所从事的港口业属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范畴,港口行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商品贸易及货物运输需求,港口货物吞吐量对地区经济、商品贸易等具有较强的依赖性。目前全球经济处于进一步调整时期,因此整个行业对货源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港口经营市场化的直接结果是港口之间的竞争加剧,不同区域港口之间的竞争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营者自主意识的加强而日趋激烈。

目前,环渤海区域的港口竞争十分激烈。营口港主要服务于东北三省和蒙东地区,虽然位于东北重工业基地,资源丰富,工业基础雄厚,但诸多港口位置接近,拥有着共同或类似的腹地,腹地市场容量还是较为有限,货源还不是十分丰富,区域内港口逐渐形成了雷同的发展目标和类似的港口功能,港口间竞争日益激烈。2018年辽宁省港口整合工作稳步推进,辽宁省国资委与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了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议价能力、有效避免区域内竞争、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3、公司发展战略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持之以恒落实“打造一流上市公司”的发展目标,坚定不移确保主业增长,推进科技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夯实党建工作,加快推进智慧港口、绿色港口、科技港口建设,在新生业态和延伸服务链上寻求利润增长点,推动大物流格局的形成。

4、经营计划

公司本年度拟订的经营计划营业收入为425,900万元,实际完成481,353.82

万元,完成经营计划的113.02%;拟订的营业成本为302,400万元,实际发生304,074.26万元,发生计划的100.55%;拟订的利润总额为83,800万元,实际完成133,719.24万元,完成计划的159.57%。公司2018年度业绩增幅较大,主要是公司主营业务增长的影响。公司2018年度完成货物吞吐量约2.93亿吨,同比增加12.68%;实现营业收入481,353.82万元,同比增加26.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90.55万元,同比增加87.03%;公司业绩增长主要是因为吞吐量增加营业收入随之增加。

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19年度公司货源开发、生产经营、投资等经营发展目标,公司制订2019年度财务预算如下:

营业收入:485,000万元;营业成本:336,000万元;利润总额:116,500万元。

八、可能面对的风险

1、受经济周期影响的风险和对区域经济发展依赖的风险

本公司所从事的港口业属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范畴,与国内外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世界贸易的波动又会影响到各国的进出口业务,进而影响港口经营状况。从整体来说,港口行业的发展与一个国家特别是港口腹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密切的相关性,同时受经济增长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本公司所属港口作业区是我国东北地区的主要出海口之一,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公司的业务量和经济效益。港口业还严重依赖于相关行业的发展水平,如钢铁、矿产、化工、农业等,港口腹地的相关行业企业发展水平、市场需求、货物运量多寡将直接影响吞吐量,进而影响经营业绩。东北地区,特别是辽宁省中东部经济区,是我国重要的农业、林业和重工业基地,近年来,受东北老工作基地振兴、国家实施建设辽宁沿海经济带战略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保持了较高的速度,也带动了本公司吞吐量的上升。但该区域经济发展未来能否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将可能直接影响本公司的吞吐量和经营业绩。

随着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加剧,2019年世界经济增长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下行风险加大,IMF和WTO均下调世界经济增长率至3.7%。中国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未来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18年中国GDP增速为6.6%。世行预测2019至2020年,中国

经济增速将放缓到6.3%和6.2%。在此背景下,预计国内港口业务增速将进一步放缓、区域市场竞争加剧。为振兴出口、带动国际贸易,中国先后推出降费增效、反垄断、环保等政策举措,将从收入和成本两端挤压港口产业的利润空间。

对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经济振兴,将持续推进东北地区深化改革,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东北经济出现筑底企稳的趋势,有望为辽宁港口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一带一路”以及国际大通道规划的提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和完善,将大幅提升东北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公司将密切关注全球经济变化,科学研判市场趋势,及时优化和完善战略发展思路,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提高市场应变能力;通过与国家战略、互联网、金融、人才及产业等的融合,实现港口由重资产管理向轻资产运营的转变,实现港口盈利模式的转型和管理品质的提升;利用主枢纽港的有利地位和公司的区位优势,不断改进装卸工艺,提高接卸效率。公司将借势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设立辽宁自贸区等政策,依托中俄港铁联运大通道,依托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开发建设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确保新时期发展质量,构建综合物流体系,从而实现港口发展层次、发展模式、发展质量全面提升。

2、市场竞争风险

环渤海地区港口业市场竞争激烈。本公司港口所在地位于辽宁省东北角,西北方向有锦州港,南部有大连港,东部有丹东港等,特别是辽宁港口资源重组致竞争格局发生巨大改变。

对策:公司将聚焦市场,强化货源开发,盯紧现场优化生产组织,突出安全环保巩固发展态势,弥补货源短板,做强港口主业,力争在扩大市场份额上实现新突破,确保货源总量和市场份额稳中有升,为港口转型升级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基础支撑。整体协同提升市场份额,加大周边市场开发和货源组织力度,挖掘新兴潜在货源,拓宽增量渠道,进一步拓展港口腹地范围,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西南地区、内蒙中部、欧洲、日韩、东盟等地均纳入港口发展腹地,全面提升港口市场份额。统筹资源科学组织生产,充分利用港口的各项生产要素,各作业环节紧密衔接,进一步压缩车船在港停时,改革生产工艺,提高作业效率,挖掘生产潜力,力求取得最佳效益。加强设施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推进生产系统流程再造,使生产运作更加高效。标本兼治抓好安全环保,加

大安全环保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突出安全环保管理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坚决杜绝等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环境质量事故的发生,坚持清洁生产,为环境减负,为生态增值。2018年辽宁省港口整合工作稳步推进,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港口议价能力、有效避免区域内竞争、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九、其他事项

1、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72,983,0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04,230,201.1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利润分配。公司2018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背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1、对于目前港务集团已投产的泊位资产,港务集团拟采取委托股份公司管理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2、对于港务集团其他在建泊位,港务集团承诺待其投产后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转给股份公司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2015年12月14日、长期有效
解决关联交易营口港务集团有限(1)港务集团将尽量减少港务集团及其所实际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2015年12月14日、长期有效

公司

公司任何业务来往或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事务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2)港务集团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营口港《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营口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其他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保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2011年3月25日、长期有效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6月26日

议案二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2018年4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审核意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审核意见的议案。

2、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和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审核意见的议案。

3、 2018年 10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等各方面的情况;监事会单独或配合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公司财务,听取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监事还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进行监督,消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同时,监事会深入公司机关和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排除安全隐患,促进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对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对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工作严谨,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

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各期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财经政策、法规情况以及公司资产、财务收支和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已按照“五分开”的原则,建立了独立的财务账册,设有独立的财务人员,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平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情况一致。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关联交易合同履行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或公司权益的行为。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19年6月26日

议案三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王丰:现任和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和君商学院副院长,资深合伙人,致力于公司战略、并购重组、企业投融资及国际化等领域的研究,擅长公司战略、并购重组、企业投融资及国际化等。

张大鸣:现任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业务领域涵盖资产管理、私募与风险投资、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建设、诉讼与仲裁等。

张先治: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兼任中国财务学年会共同主席、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在资本经营与公司理财、内部控制(管理控制)与管理会计、会计报告和财务分析方面取得许多成果。

戴大双: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项目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项目管理研究会副主任,大连市项目管理学会会长,主要从事技术创新管理、区域经济发展决策、项目管理、技术进步理论与测度方法的研究,在技术创新、企业发展规划、项目管理等方面有着深厚的知识积累。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8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1、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姓名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丰302100
张大鸣312000
张先治312000
戴大双312000

在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项目、经营管理等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内容,并审查了表决程序,认为所有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规范、合法、有效。2018年,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独立董事利用各种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与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和公司所面临的各种经营形势,另外还与公司经理层进行深

入交谈,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相关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3、年报期间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听取了管理层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在年审会计师进行现场审计前我们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计划等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后再次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询问年审会计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能如期完成工作。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工作,我们确保了公司年报按时、高质量的披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签署的《关联交易定价协议》及补充协议,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8年度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规定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性经营资金往来外,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8年度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未发布业绩快报,未发生业绩预告变更情况。

5、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8年度公司继续聘用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6、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当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把现金分红当作实现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公司根据监管规定,结合公司股本规模、投资安排、利润增长状况、现金流量情况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制订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实施;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审议程序的规定,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方案,目的是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股东利益,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于2018年7月实施了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472,983,0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1,824,575.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利润分配。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8年度的信息披露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未发生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的情况。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披露的事项和内容涵盖了公司所有的重大事项,使投资者更快速的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8、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进行了审阅。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合理地设置了岗位和职责权限,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的财务制度与会计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各个环节进行了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9、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并分别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保证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

战略委员会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制定等重大战略决策研究过程中,提出了重要的建设性意见,提高了公司重大决策的效率。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从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实施了有效监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为董事会建立和完善高管激励机制发挥了专业作用。

提名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过程中,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了专业资格审核,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10、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履行承诺的议案》。2018年公司持续履行上述承诺,租赁了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老港区和仙人岛港区部分码头资产、鲅鱼圈港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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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石码头及堆场、A3码头及堆场;受托管理了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相关已投产泊位资产,具体包括仙人岛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和一港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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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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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泊位、鲅鱼圈港区五港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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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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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位及鲅鱼圈港区A港池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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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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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泊位。上述履行承诺的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1、其他事项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的业务通知的规定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定价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签订了《<关联交易定价协议>补充协议(五)》,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目前公司与港务集团之间关联交易的项目及市场价格已发生变化,双方拟重新签订《<关联交易定价协议>补充协议(六)》,对有关关联交易的项目及价格进行重新调整和约定。

具体关联交易包括:港务集团向股份公司提供服务收取的电费、水费、通讯费、信息费、取暖费、办公楼物业管理费、职工宿费、燃料油费、衡重计量费、拖轮费、过磅费等;股份公司向港务集团提供服务收取的皮带系统作业费、生产

垃圾清运排放费、道路清扫服务费、船舶垃圾接收收入、围油栏使用费、办公用品采购等;双方互相提供服务收取的倒运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等。

我们认为:新签订的《<关联交易定价协议>补充协议(六)》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协议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市场行情,有利于规范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协议>补充协议(六)》,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标准的议案

2008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港务集团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年10元/m

。目前股份公司有偿租用港务集团土地资产229.39万m

,无偿使用港务集团土地33.36万m

。为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作用,公平税负,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营口市调整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营口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营政发[2012]25号),港务集团和公司拟对土地使用权租金标准进行调整,依据实际租赁使用的土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租金按照每平方米15元支付。双方据此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依据上述标准,2018年公司租赁港务集团土地262.75万m

,土地使用权租金为3,941万元。

我们认为:调整与港务集团土地使用权租金标准符合市场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合理,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租赁堆场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货物堆存需要,公司2018年租赁了部分堆场,合计53万平方米,经友好协商,确认租金以实际租赁使用面积和以实际租赁使用时间为准,按月支付,每月6元/ m

。该费用标准定价系根据场地堆存费及平均堆放能力测算。依据上述标准,2018年公司租赁堆场租金约3,816万元。

我们认为:租赁堆场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倒运效率,租金标准符合市场定价,关联交易定价合理,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出租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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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集装箱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议案

公司将鲅鱼圈港区五港池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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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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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集装箱码头及配套设施工程(包括岸

壁、泊位、检查桥、高杆灯等)及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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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位的50延长米岸线租赁给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使用,上述资产原值为54,755.84万元,资产净值为33,004.85万元。在考虑资产综合折旧率及收益率的基础上,双方最终确定年租金为3,600万元。公司将4台集装箱装卸桥、6台岸桥、5台场桥、5台集装箱起重机等设备租给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使用,资产原值为38,140.09万元,资产净值为15,951.93万元。上述设备采取“在确定基础租金的情况下,以箱量的增长为依据提高租金”的方式收取租金,即:设备装卸箱量在50万TEU以内时,设备年租金为1,741.57万元,年箱量超过50万TEU后增加的集装箱箱量乙方按90元/TEU向甲方支付租金,依据完成箱量的增加、以万TEU 为单位,按比例上下浮动调整租金。2018年收取设备租金约5,000万元。

我们认为:将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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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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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出租给集装箱公司使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统一市场开拓,科学合理安排生产,发挥泊位的最大效益。泊位及设施的租金考虑了资产综合折旧率及收益率,设备的租金“在确定基础租金的情况下,以箱量的增长为依据提高租金”的方式收取,关联交易定价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继续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018年公司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50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信贷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通过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查阅,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此项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真实有效。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与营口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内贸集装箱线上业务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通过营口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融公司”)运营的平台,为挂靠公司码头各船公司的内贸航线部分集装箱提供进出口业务办理,作业结束后由公司向港融大数据开具发票并收取港口作业包干费(进出港)及港务费。为便于结算,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公司为港融公司运营的大数据平台上的船公司及代理提供部分内贸集装箱进出口业务办理,并与港融公司进行港口作业包干费(进出港)及港务费结算事宜,签订《内贸集装箱线上业务协议》,对港口作业包干费(进出港)及港务费结算标准进行约定。

我们认为:通过港融公司大数据平台为挂靠公司码头各船公司的内贸航线部分集装箱提供进出口业务办理,作业结束后由公司向港融大数据开具发票并收取港口作业包干费(进出港)及港务费的方式,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相关业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条款,细化股东大会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明确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相关权限。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的修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年度,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年,我们将继续以对股东和公司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内部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运用专业知识和独立的判断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希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

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6月26日

议案四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4,462,452.81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537,045,501.4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3,446,245.28 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751,016,207.5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433,701,711.61元,减去2017年度现金分红161,824,583.8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022,893,335.34元。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72,983,0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7元(含税),共计304,230,201.1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利润分配。公司2018年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6月26日

议案五

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同时,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登载于2019年 3月 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投资者可以查询详细内容。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6月26日

议案六

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已完成,请审议。

1、2018年度财务决算

单位:万元、万吨

项目

项目2018年2017年增减比例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吞吐量注①29,315.7017,603.9626,015.6513,631.9212.68%29.14%
营业收入481,353.82398,527.79381,830.30299,884.7526.06%32.89%
营业成本304,074.26248,150.92275,015.09212,996.7310.57%16.50%
营业税金及附加5,026.134,528.512,903.192,495.0973.12%81.50%
管理费用23,699.7319,297.0119,357.6014,686.9422.43%31.39%
财务费用17,443.8118,247.3922,629.4023,163.52-22.92%-21.22%
投资收益8,245.465,116.899,122.5710,940.56-9.61%-53.23%
营业利润139,419.89113,495.1871,630.5758,025.5694.64%95.60%
利润总额133,719.24107,729.5771,128.6557,199.4788.00%88.34%
净利润103,566.4383,446.2556,278.9846,738.3984.02%78.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90.55-53,516.38-87.03%-

注①:合并口径的吞吐量包括母公司、新港石化、新港矿石、中远集装箱、新世纪集装箱、中储粮公司的吞吐量。

公司本年度拟订的经营计划营业收入为425,900万元,实际完成481,353.82万元,完成经营计划的113.02%;拟订的营业成本为302,400万元,实际发生304,074.26万元,发生计划的100.55%;拟订的利润总额为83,800万元,实际完成133,719.24万元,完成计划的159.57%。

公司2018年度业绩增幅较大,主要是公司主营业务增长的影响。公司2018年度完成货物吞吐量约2.93亿吨,同比增加12.68%;实现营业收入481,353.82万元,同比增加26.06%,主要系公司吞吐量增加及高费率货种占比提高所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90.55万元,同比增加87.03%,主要系公司收入增加、银行借款及公司债减少导致财务费用降低所致。

公司业绩增长主要是因为吞吐量增加营业收入随之增加,主要增量分析如下:

(1)外贸进口铁矿石

2018年公司外贸进口铁矿石量增加。外贸进口铁矿石具有品质稳定、出铁率高的优点,加之价格低廉、供货稳定,腹地钢厂纷纷调高外贸进口铁矿石的使用配比。目前营口港铁矿石贸易平台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众多贸易商和采购方集聚效应,2018年贸易矿吞吐量创历史新高。公司港口区位优势明显,通过能力强、作业效率高,服务质量好,自身场地、泊位、物流、航线等较周边港口有明显优势。

(2)钢铁

2018年建筑、机械、汽车、能源等主要下游行业钢材消费量均保持良好增长,东北钢铁产量实现增长,消费逐步回暖。同时国家加大环保治理力度,取缔关停地条钢和中频炉等中小钢厂,建筑钢材资源减少,导致钢材价格上涨。公司对腹地周边钢厂进行货源普查,整合航线资源,与港口运营船公司、车队等承运单位合作,在稳定港口主要内贸航线的同时,开发新内贸航线,同时积极打造外贸精品航线,继续保持东北口岸外贸钢材中转量的稳定地位。

(3)水渣、水渣粉

东北地区钢铁企业基本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营口港作为辽宁及东北地区腹地钢企集疏运最集中的港口,已然成为南方客户采购原料的主要港口、东北地区矿建材料的集散地。辽宁地区钢厂水渣年产量约2250万吨,营口港腹地钢厂约占63%。营口港深入腹地,合理利用港口堆场能力,陆运资源、海运资源,为客户打造全程物流服务。

(4)集装箱

东北地区粮食(玉米)为出口货源之一,近三年占集装箱出口总量由35%增加到40%左右,呈稳步增长趋势,玉米散改集量大幅增长。2017年鲅鱼圈港区玉米装箱量约1,500万吨,2018年增加至2,000万吨。

2018年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财务报告。

2、2019年度财务预算

根据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19年度公司货源开发、生产经营、投资等经营发展目标,公司制订2019年度财务预算如下:

营业收入:485,000万元;营业成本:336,000万元;利润总额:116,500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26日

议案七

关于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方案调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履行承诺的议案》,2019年公司和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根据实际情况,拟对上述承诺进行调整。

(一)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具体内容

1、租赁营口老港区泊位资产及仙人岛港区部分泊位码头资产;

2、对于目前港务集团已投产的泊位资产,港务集团拟采取委托股份公司管理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3、对于港务集团其他在建泊位,港务集团承诺待其投产后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转给股份公司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

(二)2019年履行承诺方案

2019年,辽宁港口整合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港务集团的港口管理模式和经营主体已发生变化,辽宁港口步入一体化经营新阶段。

根据公司和港务集团的实际情况,2019年公司和港务集团履行相关承诺方案调整如下:

1、公司拟继续租赁港务集团鲅鱼圈港区18

#

矿石码头及堆场、A3码头及堆场,上述资产总额约为306,082.33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6%的综合折旧率计算,2019年租金为18,364.94万元。

2、公司不再租赁港务集团营口老港区和仙人岛港区部分码头资产。

3、公司不再受托管理港务集团其他已投产泊位资产。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本项交易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6月26日

议案八

关于继续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于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303,292.10万元,本报告期取得的利息收入为888.9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2笔短期借款,金额为45,00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利息支出1,917.44万元。

2019年公司将继续与财务公司履行《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50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信贷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港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26日

议案九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董事辞职,导致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与公司章程不符,为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现拟补选五名非独立董事。

公司提名委员会经过征询意见,并进行资格审查后,现提名单志民先生、万炳奎先生、戴兆亮先生、毕太文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补选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实施完毕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候选人简历如下:

单志民,男,54岁,中共党员,工程师。2007年起历任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营口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办公室主任、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万炳奎,男,56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9年起历任营口港务集团煤炭公司调度中控室副主任、营口港务集团海员俱乐部筹建处工程部部长、营口港务集团供电公司副经理、营口港务集团水电公司书记兼经理、股份公司实业分公司书记兼总经理、股份公司第三分公司书记兼总经理,现任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戴兆亮,男,55岁, 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2年起历任营口港务集团高架桥筹备办办公室负责人、营口港务集团物资供销公司副经理、营口港务集团水电公司副经理兼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营口安顺物流公司总经理、营口港务集团安全生产监督部总经理,股份公司第一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营口新港矿石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股份公司第三分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环保部部长。

毕太文,男,53岁,中共党员,工程师。1994年起历任营口港务集团有限

公司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营口港务集团港埠一公司副经理、营口港务集团办公室主任、营口港务集团第三港务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股份公司第一分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营口港第六港务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绥中港集团副总经理,现任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研究室副主任。

刘洋,男,54岁,中共党员,工程师。1993年起历任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营口港务集团附属企业总公司副总经理、营口港务集团机械一公司副经理、营口港务集团办公室副主任、营口港丰酒店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工会主席、营口港务集团新闻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营口港务集团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安全生产监督部总经理、督查室主任、集装箱业务部总经理、酒店总公司书记兼总经理、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请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26日

议案十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监事辞职,导致目前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与公司章程不符且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规范运作,现拟补选两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李昆先生、韩朝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昆,男,50岁,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历任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兼机关工会主席;营口港丰大酒店书记、总经理、工会主席;营口港外理公司副书记、副总经理;营口港酒店总公司书记、总经理;沈阳港(集团)有限公司书记、总经理;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战略发展部副部长,现任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战略发展研究室副主任。

韩朝波,男,51岁,中共党员,政工师。1996年起历任营口港外轮理货公司党办副主任兼团委副书记、营口港务集团物业公司副总经理、汽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兼工会主席、股份公司流动机械分公司党组织副书记兼工会主席、股份公司第一分公司汽车运输管理部工会主席、辽宁港丰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股份公司第四分公司副书记兼工会主席、营口港务集团仙人岛港区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副书记兼副经理、营口港务集团纪委副书记,现任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请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26日

附件一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与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租赁协议

二〇一九年三月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19年3月25日在营口市鲅鱼圈区签署:

出租方(甲方):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和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股票代码为“600317”,股票简称为:“营口港”)。3、乙方主要经营港口装卸、堆存、运输服务。为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乙方拟租赁甲方拥有的位于鲅鱼圈港区的18

#

矿石码头及堆场、A3码头及堆场运营相关的资产(以下简称“租赁物”);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租赁物租赁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租赁内容和范围:

营口港鲅鱼圈港区18

#

矿石码头及堆场、A3码头及堆场。

二、 租赁期限租赁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 租金及支付方式

#

矿石码头及堆场、A3码头及堆场,上述资产总额约为306,082.33万元,按照6%的综合折旧率计算,2019年租金为18,364.94万元(含税)。

四、 租赁物的运行及维护:

1、在上述租赁期限内,甲方应当保证租赁物能够平稳运转。

2、在上述租赁期限内,甲方应当负责租赁物的维护及保养。乙方有权根据租赁物的实

际状况,要求甲方对租赁物进行适当的维护及保养。3、除上述租金外,乙方无需为租赁物的运行、维护及保养,向甲方或第三方支付其它费用。

五、 保证与承诺

1、为本协议之目的,甲方向乙方保证如下:

1-1 保证依法将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并且该等租赁并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对第三人的任何承诺;1-2 如果有必要则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协议项下的租赁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1-3 保证未经乙方书面明示许可,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租赁物租赁或转让于第三人;1-4倘发生第三者对租赁物使用权主张权利或侵犯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甲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排除干扰。

2、为本协议之目的,乙方向甲方保证如下:

2-1 保证未经甲方书面明示许可不改变租赁物的用途;2-2 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将租赁物以任何方式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或给第三人使用;2-3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不以租赁物设定任何抵押或其它担保。

六、 不可抗力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之条款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对方,不可抗力情况存续时,受影响一方暂时勿需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约定的义务,但于不可抗力情况消失后,应重新或继续履约。

2、不可抗力为本协议免责事由之一。

七、 变更和终止1、未经甲方和乙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变更本协议。

2、协议只有在符合合同法有关规定的条件下方可终止。

八、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除应按照本协议应当支付的租金外,还应按照迟付金额每日按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九、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它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且经乙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2019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租赁协议》之签字盖章 页,无正文)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二

金融服务协议

年 月 日

甲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一号法定代表人:司政乙方: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1号新港大厦2号楼附楼2层法定代表人:张振宇

鉴于:

1、甲方(证券代码600317)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2、乙方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3、甲、乙双方均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甲方依法持有乙方49%的股权。

为加强甲方的资金管理,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甲、乙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通过业务合作达成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

3、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二、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1乙方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款自由的原则;

1.2乙方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1.3乙方承诺,在对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来讲,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提供的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亦不低于集团其他成员单位(除甲方及其附属公司以外)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1.4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1.5乙方保障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信贷服务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资金融通业务。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之信贷服务,在对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来讲,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同类价格,亦不高于乙方向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类信贷服务之价格。

3、结算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及其附属公司的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4、其他金融服务

4.1在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提供的条款的前提下,乙方在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4.2除存款和信贷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服务金额的限定

5.1存款余额

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50亿元;超过上述额度,甲方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

5.2信贷余额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信贷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

三、双方承诺1、甲方承诺:

1.1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按照本协议在与乙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使用乙方业务系统,应严格遵守乙方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和密匙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

1.2甲方同意,在其与乙方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期间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须及时与乙方进行通报和交流。

2、乙方承诺:

2.1乙方承诺其于任何时候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集团及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服务机构可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2乙方承诺保证其所持有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业务经营必需的许可、批准和备案等均经合法取得并持续有效。

2.3乙方承诺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

2.4乙方承诺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确保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5乙方承诺定期向甲方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并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其他会计报表及经营数据,定期向甲方反馈经营状况,并允许甲方的审计师审核相关账目记录,以便审计师能够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作出报告。

2.6乙方承诺一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或配合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

(1)乙方发生计提存款、到期大额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

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乙方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4)乙方出现任何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报告的事项;

(5)乙方出现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

(6)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的事项。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将于双方签署并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自动履行和承担其在《金融服务协议》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并行使相应的权力。

2、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仍然有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3、本协议如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以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信息、资料、财务数据、产品信息等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将上述信息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因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必须予以披露的,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并将信息披露程度和范围限制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强制命令的限度内。

六、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且经甲方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交有关部门备案。

(本页为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和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之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营口港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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