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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22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 2015-022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
    重要提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张纯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5年6月8
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
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
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
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
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司证券代码:600315
     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文坚
     公司董事会秘书:冯珺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保定路527号
     公司邮政编码: 200082
     公司联系电话: 021-25254991
     公司联系传真:021-65129748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委托
投票权。
     3、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5年5月20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纯,基本情况如下:
     张纯: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曾任上海
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
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召开的五届二十
三次董事会并且对《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5年6月2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
2.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
表人签字):
2.1.1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1.3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2.1.4 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2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2.2.1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2.2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2.3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
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
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
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
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保定路527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2
     电话:021-25254991
     传真:021-65129748
     联系人:张恩杰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 张纯
                                               2015年5月22日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公告》全文、《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张纯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1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
1.01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和数量
1.02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3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分配情况
1.04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标的股票禁售期、等待期
1.05   激励对象获授标的股票、行权\解锁的条件
1.0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07   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和程序;
1.08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1.09   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
2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办法》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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