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6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6 号农展馆文化产业楼
1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08,239,2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723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臧亚利女士主持,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陈章瑞董事、周先标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
自出席,委托臧亚利董事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张永刚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
谢永星监事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7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核销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08,050,470 99.9537 188,600 0.0461 200 0.0002
2、 议案名称: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08,062,770 99.9567 176,300 0.0431 200 0.0002
3、 议案名称: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08,049,970 99.9536 186,800 0.0457 2,500 0.0007
4、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08,051,470 99.9539 187,600 0.0459 200 0.0002
5、 议案名称: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08,051,470 99.9539 187,600 0.0459 200 0.0002
6、 议案名称: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08,051,470 99.9539 187,600 0.0459 200 0.0002
7、 议案名称: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08,051,670 99.9540 187,600 0.046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地神公司向黄泛区实业集团预约采购 2017--2018 年度小麦
种生产计划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08,049,670 99.9535 184,900 0.0452 4,700 0.001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公司 2017 年 81,850 30.1862 186,800 68.8918 2,500 0.9220
度利润分配预
案
2 关于地神公司 81,550 30.0756 184,900 68.1910 4,700 1.7334
向黄泛区实业
集团预约采购
2017--2018 年
度小麦种生产
计划的关联交
易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8 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涵、陈跃仙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
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