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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6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6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银行理财类产品36天

根据本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号),万华化学于2019年1月1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闲置资金5亿元人民币购买其“共赢利率结构2403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起息日为2019年1月11日,到期日为2019年4月11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15%。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5亿元,累计取得理财收益5,116,438.36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于2019年4月11返还至中信银行人民币一般账户。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购买了平安银行理财产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

2019年4月15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亿元购买了平安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10日、2018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委托理财及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进行理财,委托理财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且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亿元;投资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该银行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本次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说明

公司购买平安银行理财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认购规模:6亿元人民币(人民币陆亿元)

(5)预计年化收益率:3.50%

(6)产品起息日:2019年4月15日

(7)产品到期日:2019年5月21日

(二)敏感性分析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委托理财,通过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价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风险极低,能保证本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10日、2018年5月10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委托理财及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39.8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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