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均参加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参加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拟于南京建设第三个液体蛋氨酸生产基地的议 案(“新建液体蛋氨酸工厂”) 关于新建液体蛋氨酸工厂项目介绍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 2018-001 号《安迪苏关于新建液体蛋氨酸工厂的 公告》。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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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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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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