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关于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7日及2017年5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管理层审批2017年度限额内融资活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各金融机构、向各有权监管机构提交的以及境外发行的、单项融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以内的授信/借款事项以及发行融资工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本授权有效期自议案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8年3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68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完成发行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中期票据名称
中期票据名称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中期票据简称 | 18广汇汽车MTN002 |
中期票据代码 | 101801090 | 中期票据期限 | 2+1年 |
起息日 | 2018年9月19日 | 兑付日 | 2021 年9月19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10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10亿元 |
发行利率 | 7.30% | 发行价格 | 100元/百元 |
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可以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查询。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