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雷丽慧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雷丽慧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雷丽慧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简历:
雷丽慧,女,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2017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为106016。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联系电话:010-82828098传真:010-82827853办公邮箱:llh@dhxjy.com.cn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