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苏亚金验 [2017] 006 号
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连云港分所
地 址: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南路 69 号国投大厦 7 楼
邮 编:222001
传 真:0518-85484089
电 话:0518-85488979
网 址:www.syjc.com
特殊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
苏 亚 金 验 [2017]006 号
验 资 报 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止新增股份及实收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
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股份及实收
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
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股份总额为 2,816,883,038 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股本)为
人民币 2,347,562,119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816,883,038 元。根据贵公司 2017
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 2017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规定,公司以 33.22 元/股的价格向 573 位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59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32,851,038.00 元。实
际出资中 9 位激励对象放弃行权 19.30 万股,1 位激励对象放弃部分行权 1 万股,实
际增加注册资本 15,765,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应为 2,832,648,038.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止,贵公司已经收到 564 位股权激励对象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仟伍佰柒拾陆万伍仟元
(¥15,765,000.00)。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523,756,435.00 元,其中: 15,765,000.00
元转增股本,507,948,300.00 元转增资本公积,多缴 43,135 元记入其他应付款。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股份总额为 2,816,883,038 股,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2,347,562,119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2,816,883,038 元,其中
1,505,015,812 元已经本所审验,并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出具苏亚金验[2014]12
号验资报告;2015 年分配 2014 年股利增加实收资本 451,499,794 元;2016 年分配
2015 年股利增加实收资本 391,293,815 元;2017 年分配 2016 年股利增加实收资本
469,491,935 元;2015 年至 2017 回购股权激励股票减少实收资本 418,318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股份总额 2,832,648,038 股, 累计注册资本人
民币 2,832,648,038.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2,832,648,038.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
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
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股份变更情况表
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 验资事项说明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启晓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琴
中国 连云港市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股份变更情况表
截至2017年12月12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 其中:
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 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2,816,308,521 99.98% 2,816,308,521 2,816,308,521 99.4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574,517 0.02% 15,765,000 16,339,517 16,339,517 0.58%
合计 2,816,883,038 100.00% 15,765,000 2,832,648,038 16,339,517 2,816,308,521 100.00%
验资机构名称: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云港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张琴
附件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12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购股份 实收资本
股东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本次增加额
占注册资本 占注册资本总
股份数量 出资比例 股份数量 出资比例 金额 金额
总额比例 额比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2,816,308,521 99.98% 2,816,308,521 99.42% 2,816,308,521.00 99.98% 2,816,308,521.00 99.4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574,517 0.02% 16,339,517 0.58% 574,517.00 0.02% 15,765,000.00 16,339,517.00 0.58%
合计 2,816,883,038 100.00% 2,832,648,038 100.00% 2,816,883,038.00 100.00% 15,765,000.00 2,832,648,038.00 100.00%
验资机构名称: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云港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张琴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1997 年 2 月经江苏省人民
政府苏政复[1997]19 号文件批准设立,由连云港恒瑞集团有限公司(原连云港市医
药工业公司)、中国医药工业公司等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于 1997 年 4 月 28 日
成立,并领取了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70070404786XB),2000 年 10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原股份总额为
2,816,883,038 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2,347,562,119 元,实
收资本为人民币 2,816,883,038.00 元。贵公司 2017 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议和 2017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3 日,以 33.22 元/股的价格向 573
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59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实际出资中 9 位激励对象放弃行权
19.30 万股,1 位激励对象放弃部分行权 1 万股,实际增加注册资本 15,765,000.00
元。本次认缴股本额为人民币 15,765,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32,648,038.00 元。新增发行股份 15,765,000 股,由 564 位激励对象认购缴付。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 据 公 司 2017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规 定 , 贵 公 司 申 请 新 增 的 股 份 为
15,968,000股,每股面值1元,以实际收到的A股限制性股票行权资金转增股份总额。573
位激励对象认缴股本人民币15,968,000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
实际出资中9位激励对象放弃行权19.30万股,1位激励对象放弃部分行权1万股,实际增
加注册资本15,765,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832,648,038.00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 564 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5,765,000.00 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564
位激励对象缴纳的恒瑞医药 A 股限制性股票行权资金 523,756,435.00 元已全部缴存江
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开立的江苏恒
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账户 515770975394 账号内并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
15,765,000.00 元转增股本,507,948,300.00 元转增资本公积,多缴 43,135.00 元记入
其他应付款。转增后各股东的股本情况详见有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股东出资清单。
贵公司已进行了与增资相关的会计处理,转增前后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情况如下:
2017 年 11 月
转增前 增加 减少 转增后
财务报表项目
股本 2,816,883,038.00 15,765,000.00 2,832,648,038.00
资本公积 441,276,737.11 507,948,300.00 949,225,037.11
盈余公积 1,223,145,368.43 1,223,145,368.43
未分配利润 9,040,733,884.10 9,040,733,884.10
合计 13,522,039,027.64 523,713,300.00 14,045,752,327.64
四、其他事项
贵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9,040,733,884.10 元 , 其 中 留 存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为
9,040,733,884.10 元,占转增前注册资本的 43.42%,贵公司本次未进行法定盈余公积
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