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嘉化能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1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
品(保本型)。在实际发生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范围情况下,开展理
财业务的资金可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 2017 年 7 月 18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及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预期      认购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期限
                                    年收益率    (万元)
    蕴通财富日增                                       2018 年 1 月 16 日至
  1                    保证收益型       4.77%     10,000
            利 62 天                                       2018 年 3 月 19 日
          蕴通财富日增                                        2018 年 1 月 16 日至
  2                      保证收益型         4.82%    22,000
            利 90 天                                          2018 年 4 月 16 日
                                      保底利率为
                                      1.35%(年
         招商银行结构    本金及保底   化),浮动利
                                                              2018 年 1 月 12 日至
  3      性    存  款    利息的完全   率范围:       10,000
                                                              2018 年 4 月 12 日
         CHZ00398        保障         0.00%或
                                      2.65%(年
                                      化)
合计                                                 42,000
      注: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兴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如下规定执行: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2、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
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
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只限于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保本型)。
    三、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
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2、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及在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
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保本型),
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
为 42,000 万元外,不存在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一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