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晟有色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3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
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邦公司”)部分股权的
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加强了对兴邦
公司的控制权,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决策权和决策效率,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整个过程
遵循了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交易相关内容遵循市场
经济规律,本次收购价格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
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股
权变更所涉及的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
估报告书》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结合市场行情,经协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况
    3、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表决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
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马荣璋                                 朱卫平
    沈洪涛                                  徐驰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