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9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到《议案表决书》11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书》11份。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号)。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