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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在2018年度新发生担保总额54亿元不突破的情况下,新

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在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9,980万元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457,138.39万元人民币,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现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一、担保情况概述(一)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六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同意公司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4亿元,公司担保余额根据实际贷款金额确定(内容详见2018-009号公告)。

为积极推进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友硫化工公司”)4万吨/年DMDS联产1吨/年DMSO项目建设,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18年度新发生担保总额54亿元不突破的情况下,陆友硫化工公司申请在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9,980万元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陆友硫化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2,8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其注册资本的65%,股东辽宁省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认缴其注册资本的35%。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原

则以出资比例为限,应按照出资比例各自承担担保义务,如果超过出资比例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因此辽宁省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陆友硫化工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本次事项的反担保。

(二)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名 称: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23MA775EAPXL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 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法定代表人:宋景涛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01月12日营业期限:2016年01月12日至长期经营范围:硫及其他化工衍生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051.02万元,负债总额22,619.4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619.44万元,净资产10,431.57万元,净利润-334.34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3,674.87万元,负债总额33,437.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437.78万元,净资产10,237.09万元,净利润-194.49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9,980万元。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际贷款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融资主要为项目建设所需,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本次担保对象陆友硫化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2,8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其注册资本的65%,股东辽宁省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认缴其注册资本的35%。

2、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陆友硫化工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及反担保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为陆友硫化工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在2018年度预计新发生54亿元担保范围内,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担保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457,138.39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25.33%,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364,162.52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17.33%。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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