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8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新疆华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17.462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新疆华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17.462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号)。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号)。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号)。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