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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舟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0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年3月

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股东会参加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

二、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子公司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五、大会议案现场投票表决

六、表决结果统计

七、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关于调整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截至日前,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舟股份”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3,800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5,000万元,对外提供融资租赁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银行融资担保
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额度(万元)
梦舟股份鑫科铜业94,000
梦舟股份鑫晟电工25,000
梦舟股份西安梦舟30,000
鑫科铜业梦舟股份6,000
小计155,000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融资租赁担保
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额度(万元)
梦舟股份鑫科铜业18,800
小计18,800
合计173,800
3、互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
互保双方担保额度(万元)
梦舟股份飞尚铜业30,000
小计30,000
总计203,800

为充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对除互保以外的担保事项做如下调整:

1、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173,8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

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同意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公司和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相互提供银行融资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不对上述互保事宜做任何调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梦舟股份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壹拾柒亿陆仟玖佰伍拾玖万叁仟伍佰伍拾伍圆整

3、经营范围:铜基合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超细金属及特种粉末材料、稀有及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及制品)、粉末冶金及特种材料、特种电缆、电工材料及其它新材料开发、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以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摄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股权投资管理、项目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法定代表人:宋志刚

5、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

6、财务状况(以下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9月30日,梦舟股份总资产601,657.98万元,总负债226,969.20万元,净资产374,688.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72%;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9,617.38万元,营业利润8,369.08万元,净利润8,074.04万元。

(二)鑫科铜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叁亿陆仟万圆整

3、经营范围:铜基合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超细金属、稀有及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及制品)、特种材料、电线电缆、电工材料及其它新材料开发、生产、销售;辐射加工(限辐射安全许可证资质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以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法定代表人:陈锡龙

5、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南路21号

6、财务状况(以下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9月30日,鑫科铜业总资产235,173.17万元,总负债134,432.79万元,净资产100,740.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16%;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5,452.60万元,营业利润1,538.73万元,净利润2,247.40万元。

7、梦舟股份持有鑫科铜业100%的股权,鑫科铜业为梦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三)鑫晟电工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叁亿圆整

3、经营范围:铜基合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电工用铜线坯及各类束绞线、汽车用低压电线及各类电线电缆、辐照加工、电缆附件、电缆用材料、电力电器、电工器材及其它新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经营)。

4、法定代表人:杨春泰

5、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龙腾路与永安路交叉口

6、财务状况(以下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9月30日,鑫晟电工总资产65,660.96万元,总负债52,737.78万元,净资产12,923.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32%;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46,122.41万元,营业利润-3,479.63万元,净利润-3,456.63万元。

7、梦舟股份持有鑫晟电工100%的股权,鑫晟电工为梦舟股份全资子公司。

(四)西安梦舟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西安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叁千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片)策划、拍摄、制作、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服装、化妆品、影视道具的销售;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4、法定代表人:张志

5、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曲江行政商务区曲江SOHO2号楼1单元10901号

6、财务状况(以下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9月30日,西安梦舟总资产179,592.87万元,总负债83,867.13万元,净资产95,725.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70%;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849.60万元,营业利润8,047.68万元,净利润7,823.10万元。

7、梦舟股份持有 西安梦舟100%的股权,西安梦舟为梦舟股份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担保

2、担保额度:173,800万元;

3、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的签订和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3月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子公司客户

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一、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舟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铜业”)的业务发展,缩短鑫科铜业应收账款周转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和徽商银行、扬子银行,以下统称“合作银行”)就鑫科铜业的购销业务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以卖方(即鑫科铜业)与买方(即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

公司对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实行总余额控制。通过各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总余额为截至本决议作出之日公司对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唯一有效总余额额度,其有效期至新的决议作出之日)。

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上述业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梦舟股份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逾期的担保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由业务单位选择被担保方并提交申请,财务部门负责内部评审并建立健全问责考核机制。目前,公司对买方信贷模式下客户筛选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正面筛选标准:

1、主体要求:要求在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备借款人资格,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

2、成立年限要求:一般要求在一年以上。

3、客户类型要求:非关联下游客户。

4、商业信用要求:企业无相关经济纠纷诉讼未解决,商业信誉良好,有履约能力。

5、交易背景要求:公司仅向已与鑫科铜业签订《购销合同》的客户提供担保。

6、反担保要求:公司要求客户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由其推荐并经公司认可的第三人向本公司以质押、抵押等担保方式提供反担保。

7、资金安全性要求:客户通过公司担保而取得的借款在银行监管下直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公司根据汇入的金额向其提供产品。对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二)负面筛选标准:

1、存在较大对外担保风险,存在互保、联保、串保等情况,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金额≥所有者权益70%。

2、客户或其关联方的信贷业务在金融机构被划分为不良、或出现过逾期等重大违约记录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逃、废债行为的,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影响企业经营的。

3、客户存在过度融资和有民间借贷嫌疑的。

4、客户连续三年亏损、停止经营、或者实质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的。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根据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确定。

买方信贷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3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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