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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07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海华
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根据公司各股东的提名,查阅了相关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并征求意见,
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出具审查意见如下:
    1、青海华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原定于2017年9月9日届满,因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在届满
日前尚未完成,为保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做了
延期换届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期也将相应顺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该事项公司已于
2017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网址为: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经过审查,上
述延期换届选举及公告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2、经审查,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做换届选举。
    3、经审查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于世光、王春梅、杨拥军、刘
文忠、李祥军、狄瑞鹏、马元驹、钟扬飞、童成录的个人履历、过
往工作经历、以及在本公司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其不存在《公司
法》第147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
法规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狄瑞鹏、马元驹、钟扬飞、童成录拟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已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
    4、经审查、我们同意于世光、王春梅、杨拥军、刘文忠、李
祥军五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狄瑞鹏、马元驹、
钟扬飞、童成录四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
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四日
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丁宝山         于世光        徐勇        狄瑞鹏
    杨拥军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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