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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数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6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大数据营销软件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变更后募集资金安排: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剩余募集资金金额:41,431,889.63 元(含利息收入)。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 2016 年 6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3 号文
核准,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北京科博德奥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等交易对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博雅立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博雅科技”)100%股权,其中支付现金 220,000,000.00 元,发行股份
75,231,48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即为 8.64 元/股;另外公司向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等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9,444,44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87.52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3,144,675.92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6,855,311.6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
010079 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实施主体
  1          支付现金对价        22,000          22,000          中昌数据
  2          偿还公司借款        30,000          30,000          中昌数据
  3       大数据营销软件服       5,000           5,000           博雅科技
            务网络扩建项目
  4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3,000           3,000           中昌数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大数据营销软件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
为博雅科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向博
雅科技增资,增资完成后博雅科技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大数据营销软件服
务网络扩建项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博雅科技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博雅科技收到上述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 8,586,337.39 元,本次拟变更投
向的总金额为 41,431,889.63 元(含利息收入),占原投资项目金额的比例为
82.83%,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6.91%,变更后募资资金投向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变更用
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大数据营销软件服务网络扩建项目”是利用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决策技
术,研发出集数据全样本采集、多源异构数据预处理、数据智能存储三大功能的
数据管理系统,依托功能模块的高性能数据分析平台,实现跨行业用户提供具有
行业特性的定制化分析报告及用户交互式服务平台。
      项目平台通过收集、处理庞杂的用户内部管理系统和互联网数据(社会化媒
体、搜索引擎、垂直类网站相关数据)信息,帮助企业提升运营能力,为客户提
供科学决策依据,形成实时数据采集、管理、分析、应用、反馈与效果评估的闭
环服务体系,及时对用户决策效果进行纠偏,实现业务创新和流程创新,提高机
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大数据资源向企业价值的转化。项目总投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资金用途                  大数据营销软件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
             研发经费                               1,200
            市场推广费                              1,100
            渠道建设费                              1,500
              差旅费
               其他
               合计                                 5,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 ,原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586,337.39 元,
账户余额 151,939.06 元(含利息收入),无项目应付款,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金额为 41,279,950.57 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实施原“大数据营销软件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的原因为希望利用数据挖
掘和数据分析决策技术,研发出集数据全样本采集、多源异构数据预处理、数据
智能存储三大功能的数据管理系统,依托功能模块的高性能数据分析平台,实现
跨行业用户提供具有行业特性的定制化分析报告及用户交互式服务平台,进而能
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客户和收入。
    但在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网络广告市场快速增长,核心网络媒体
强者恒强,广告主需求多样化。根据艾瑞咨询调研报告,2016 年中国网络广告
收入规模达到 2902.7 亿元,占五大媒体广告收入比例达到 68%,并且 2017 年
-2019 年每年保持 20%以上的复合增长率,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主要网络广告
媒体呈现强者恒强趋势,百度网络广告收入继续稳步增长,360、神马、和搜狗
等媒体大力发展、上市推动行业快速增长。移动广告市场规模发展势头强劲,用
户向移动端转移。同时,信息流广告、视频和短视频广告高速发展,数字化社交
营销服务、搜索引擎营销服务和整合营销服务也呈现爆发趋势。
    原“大数据营销软件服务网络扩建项目”,在项目用途方面存在局限,不能
适应网络媒体多变的趋势和快速增长的形势,而改变产品结构实现更多功能,研
发时间周期过长,费用开支偏高,而收益短期无法合理评估。因此,为进一步有
效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实现资金成本的利益最大化,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决定将
原募集用途变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将资金补充用于与公司主营相关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百度、360 和神马等主要媒体开展网络广告业务。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用于“大数据
营销软件服务网络扩建项目”剩余的 41,431,889.63 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终止实施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公司运行的财务成本,充分维
护了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昌数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改善流动资金状况、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提升经营效益。该事项有效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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