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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资本六届五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9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五十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以书面及
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燕
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公司
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
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
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设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经公司董事会推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徐红女士、蔡惠丽女士、燕飞先生、孙涛先生、
刘荣华先生、尹艳女士、黄健先生、刘燃先生、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黄健先生、刘燃先生、王涛先生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
审核无异议后与其他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黄健先生、颉茂华先生、王涛先生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徐红女士、蔡惠丽女士、燕飞
先生、孙涛先生、刘荣华先生、尹艳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健先生、刘燃先生、王涛
先生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
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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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三)、同意提名徐红女士、蔡惠丽女士、燕飞先生、孙涛先生、刘荣华先生、尹
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健先生、刘燃先生、王涛先生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
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
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及方式
     根据公司资金需要,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人民币,一期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拟为非公开,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可设置选择权。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
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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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本次债券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由相关方提供担保,如果需要提供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担保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公司债券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或项
目投资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具体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
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发行债券的挂牌转让
     在满足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偿债措施
     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作出决议,采
取相应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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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及届时市场条件,制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
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方式、发行数量/规模、实际总
金额、发行期限、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的安排、挂牌转让场所、债券期限、发行价
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在债券存续期限内是否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发行时机、是
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评
级安排、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
他事项;
      (三)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挂牌转让及其他所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挂牌
转让事宜;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
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挂牌转让申请、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
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其他与本次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事项;
      (四)如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
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
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五)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
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作出如下
决议: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
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
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
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债权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理财计划代理人、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签署《债权投资协议》,协议项下债权投资资金用于补充
公司子公司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营运资金,协议金额为 30,000 万元,期限不超
过 48 个月,上述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百年)拟与中粮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信托)签署《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中
粮信托拟同意按照协议约定受让君合百年负责开发建设的北京市通州区玫瑰东筑项目
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并向君合百年支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转让价款金额为
60,000万元。君合百年对上述特定资产收益权有回购义务,回购期限为2年。为保证回
购义务的履行,君合百年以北京市通州区玫瑰东筑项目的在建工程为中粮信托提供抵押
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第二、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第四项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   红:女,1968 年出生,硕士。2006 年 2 月至今在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任董事长并于 200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3 年 8 月 22 日兼任总经理。
       蔡惠丽:女,1965 年出生,大学本科。2000 年至今在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工作,2003 年 9 月至今在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燕   飞:男,1977 年出生,硕士。2005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0 年 7 月起任公司董事,2013
年 8 月 22 日起任公司总经理。
       尹   艳:女,1957 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捷
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   涛:男,1973 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中国银行建国路支行副行长,现任北京
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荣华:男,1972 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重庆万友会计师事务所经理,现任重庆
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经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     健:男,1975 年出生,硕士,2016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山东分公司负责人。
     王     涛:男,1973 年出生,硕士,北京市鼎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现任主任律
师。
       刘   燃:男,1971 年出生,大学本科,2012 年至今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合伙人,现任山东大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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